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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66个全国典型案例,解读非遗产业化发展10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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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3-02-12
第3787期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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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 时光
编辑 | 半岛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繁荣兴盛,更离不开乡村产业兴旺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重要部署,为文化产业在振兴乡村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发展机遇。
2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了66个“非遗工坊典型案例”。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梳理分析发现,66个获评案例均是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不仅让农民捧上了文化致富的“新饭碗”,也为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和文化产业振兴提供了新路径。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大特点:“一个振兴”引领;“三个依托”支撑;“10种模式”推动。
“一个振兴”引领
非遗工坊(原非遗扶贫就业坊)是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动设立的“非遗+扶贫”项目,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
2017年5月,原文化部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鼓励贫困地区依托具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在贫困地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并予以引导性资金扶持,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品牌,拓展市场,带动非遗传承人群增收致富。
2018年5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全国共计383个传统工艺项目入选,涉及纺染织绣、服饰制作、编织扎制、雕刻塑造、家具建筑、金属加工、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食品制作、中药炮制、器具制作等14个门类。
同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提出加大贫困地区传统工艺振兴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探索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同年7月,国家乡村振兴局(原国务院扶贫办)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从“三区三州”选取确定了首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2019年12月,文旅部联合国家乡村振兴局(原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纳入产业、就业等各项扶贫政策支持范围,按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遴选程序和标准,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培学员中,遴选一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据202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文化和旅游助力脱贫攻坚情况发布会通报,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通过推动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建设、培养带头人、推进产品销售、加强宣传推广等举措,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设立非遗工坊超2000家,覆盖非遗项目达2206项,带动贫困地区50万人就业、帮助22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
为深入落实国家加强非遗保护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部署,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文旅部、人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12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对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要求各地要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从资金、培训、场地等方面加大对本地非遗工坊的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从脱贫攻坚聚力到乡村振兴引领,非遗工坊已经由昔日的小作坊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工场”,让非遗传承人群和农民捧上了文化致富的“新饭碗”。据文旅部公开消息显示,截至2022年6月,各地共建设非遗工坊2500余家,其中1400余家位于脱贫地区,覆盖了450余个脱贫县和8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了扶贫就业、产业发展、文化振兴的叠加效应。
“三个依托”支撑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十大门类(其中五个门类的名称在2008年有所调整,并沿用至今),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按非遗认定体系,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保护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各级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
据文旅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共计42项,总数位居世界第一;全国共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1557个(3610个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063人。
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梳理发现,此次公布的66个“非遗工坊典型案例”,覆盖了21个省(区、市)、44个脱贫县、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及纺染织绣、食品制作、雕刻塑造等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民俗类非遗项目,富有乡村特色、兼具一定非遗传承群体基础和市场经济前景,体现了“三个依托”支撑作用。
一是依托活化率高的非遗项目。我国乡村非遗涵盖了非遗项目中的大部分内容,纵观66个获评案例,主要涵盖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民俗3大门类,涉及纺染织绣、服饰制作、编织扎制、雕刻塑造、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食品制作、中药炮制等10余项传统工艺,多为世代传承或改善生活的技能,生产生活的融合性和活化率较高。
从资源依托来看,在66个获评案例中,依托国家级非遗项目共有27个,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非遗项目有26个,市级非遗项目有8个,县级非遗项目有4个,其他非遗项目1个(云南福贡县群发民族服饰加工)。总体而言,非遗工坊主要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项目为重要依托,项目产品的附加值与周边吸引力较强。例如,66个优秀工坊中,超四成为刺绣等纺织非遗工坊(见下表)。
二是依托庞大的非遗传承人群。非遗传承人是乡村文化振兴保护的主体,也是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力量,需要以守正创新推动传统技艺的创新性发展,从而实现非遗技艺的文化价值向经济效益的创造性转化。自2015年以来,文旅部等部委共同实施了“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联合120余所院校共举办1100余期非遗传承人研培班,加上各地延伸培训,累计培训超10万人次,使非遗人才群体不断扩增。
庞大的非遗传承人群,为各地非遗工坊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例如温州市洞头区贝雕非遗工坊,依托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贝雕,借助郑大志和陈灿渊两个市级大师工作室,开展非遗技能培训30余期1000多人次,培养中国文物学会会员2人,省市区代表性传承人6人,申请专利200余项;工坊先后获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市级非遗体验基地优秀示范点等20余个称号。
三是依托传承基地化集聚效应。近年来,针对乡村非遗传承人“单兵独斗”式的生产经营模式,难以形成合力,同时也面临着非遗文化传承不全面,产生技艺断档等问题,文旅部和地方文旅部门坚持以“生产性保护”为抓手,大力推动各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承研习基地(所)、非遗就业示范基地、传统工艺工作站等载体建设,为乡村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各地先后认定省级以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超过3000余个,建成各级非遗传承载体2万余个,通过吸纳非遗传承人、手艺人和群众就业等方式,实现了“化零为整”,形成了乡村非遗产业集聚发展效应。例如,青海素隆姑青绣非遗工坊托国家级代表性非遗项目土族盘绣,辐射带动4000余名绣娘和群众参与刺绣生产,每年签订青绣订单产品6万余件,绣娘人均增收3000余元。
“10种模式”推动
在乡村振兴政策引领下,通过“三个依托”的有力支撑,各地结合非遗工坊自身特点和市场前景,探索形成了“非遗工坊+公司+农户”“非遗工坊+合作社+基地”“非遗工坊+代工点”等10余种经营模式,持续发挥非遗工坊辐射作用,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和产业兴旺提供了积极借鉴和有益经验。
模式1:“工坊+传承人+合作社”。例如,四川省非遗代表性项目——彝族手工刺绣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乔进双梅,2015年成立马边花间刺绣专业合作社,通过“刺绣+妇女+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模式,7年里合作社共培训绣娘3万余人次,带动超过800名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人均年纯收入超过1万元,订单远销北京、广东、上海等地,走出了一条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入选“2020年全国非遗扶贫优秀带头人”。
模式2:“工坊+企业+农户”。例如,2018年,广西柳州彩云苗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依托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苗族刺绣技艺,设立彩云苗艺非遗工坊,通过采取“工坊+公司+农户”的灵活就业模式,实行“计件为主+效益+产品提成”的薪酬模式,为绣娘们创造了近百万元的收入。在公布的66个典型案例中,采用“工坊+企业+农户”发展模式的就有15个。
模式3:“工坊+基地+园区”。例如山东济南友谊葫芦非遗工坊,依托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马友谊创立的济南葫芦非遗文化产业园,园区总占地面积138亩,是66个典型案例中规模最大的工坊之一,涵盖种、吃、住、游、学等业态为一体,章丘葫芦雕刻文创产品远销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全国各大城市,相继荣获全国残疾人文化创意就业示范基地、山东省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山东省农村乡村振兴示范站、济南市旅游先进单位等20多项荣誉。
模式4:“工坊+研学+旅游”。除了生产性保护和经营外,各地非遗工坊积极结合市场需求,加快推动乡村文旅融合。例如,湖北省枝江布鞋非遗工坊,依托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枝江民间手工布鞋,由枝江市步步升布艺有限公司牵头建设枝江步步升布鞋文化村,先后带动了8000余名妇女居家就业。近年来,工坊以“非遗+旅游”为主线,带动了整个文化村餐饮、研学、休闲等相关产业发展,打造传统布鞋制作技艺体验核心景点(3A景区),年接待游客12万人次。
模式5:“工坊+合作社+电商”。例如江西省永新县李氏和子四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依托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永新和子四珍(酱姜)制作技艺,建立永新县李氏和子四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非遗工坊,围绕线下店铺、体验馆,线上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展销售,合作社酱制品年产量达到30多万斤,每年创产值300余万元,专业合作社进入了2019-2021年度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性保护基地、研究基地、传承基地和传播基地。
模式6:“工坊+合作社+高校”。山东省高密聂家庄泥塑非遗工坊,依托国家级非遗项目聂家庄泥塑坊,发挥18名代表性传承人引领作用,通过推行“工坊+合作社+高校”和发展模式,与省内多所高校建立创新合作关系,研制专用辅助机械设备,积极构建产、供、销一体链条,开发出十二生肖、“泥叫虎”等10多个系列产品,年加工销售泥塑产品达到40万个,实现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
模式7:“企业+工坊+传承人”。例如广西三江县清花锦绣文化传承有限公司非遗工坊,2018年成立以来,依托国家级非遗项目侗族刺绣,建立以自治区级(省级)非遗代表传承人、市级和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为固定班底,采用“企业+基地+传承人”的生产经营模式,通过企业带头,基地培训,开辟一条“产业振兴+文化传承+旅游发展”的特色多赢“锦绣振兴路”。
模式8:“工坊+产品代工+计件合作”。例如重庆鲁渝共建石柱县中益乡夏布非遗工坊,依托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荣昌夏布织造技艺”,2019年4月建成后,坚持以石柱土家文旅资源为创意核心,研发销售非遗文创产品,通过“技能培训+产品代工+计件合作”的发展模式,助力群众多点灵活就业。目前,该案例模式已在重庆荣昌区、丰都县、城口县复制推广,带动区域夏布产品年产值约20亿元。
模式9:“公司+工坊+归国团队+品牌创建”。贵州施秉县舞水云台苗绣非遗工坊,依托国家级非遗项目苗绣,由施秉县舞水云台公司牵头建设、运营。工坊设立3年多来,通过“公司+工坊+归国团队+品牌创建”的发展模式,吸引从意大利、巴黎等地归国设计师组成创意团队,在刺绣产品中融入时尚元素,赋予现代服饰传统文化韵味,助推非遗产品融入现代生活。在该工坊带动下,目前施秉县苗绣企业已发展到6家,获批国家专利46项,年产值达2890万元。
模式10:“工厂+工坊室+家庭作坊”。例如浙江省桐庐县依托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新合索面制作技艺设立的新合索面非遗工坊,工坊利用新合乡引坑村现有闲置场地资源,建设了一个索面工厂,设有6个索面非遗工坊及研学空间,辐射带动全乡450余户、1000余人从事索面加工、销售及其相关行业,探索形成“1+6+N”集聚模式,2021年销售规模突破1800万元,索面加工户年平均增收3.6万元。
结语
从助力脱贫攻坚的非遗扶贫工坊,到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工厂”,一个个鲜活的非遗工坊典型案例,为高起点推动非遗保护和产业化发展探索了新路径。相信,在新一轮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等政策支持下,各地传统非遗技艺必将持续焕新势能与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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