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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观察 | 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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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3-02-06
2022年12月23日,国家文旅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地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反响强烈,多地表示“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是金字招牌”,要将城市发展和文旅融合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旅产业优势,带动经济发展,实现人民共富。
一、为什么三部委联合发文
文化和旅游部成立的重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一直是文旅部工作的主旋律之一。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部门。与文旅相关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是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国家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
住建部是国务院管理居民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部门。其中一项职能是:“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些都是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资源。同时,住建部还负责“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三部委联合发文,表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是未来城市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向,是城市和乡村发展的新引擎,有利于彰显城市和乡村自身特色,打造自身独特文化,铸就独特人文精神;同时通过发展旅游产业,让更多人体验、欣赏和传承本地独特文化和精神。《通知》强调,“对历史文化资源应保尽保、活化利用”。
2、三部委联合发文,有助于文旅产业与在地资源的有机结合。自然资源部和住建部管理的都是文旅发展的资源方,也是文旅融合发展的承载场所。森林、草原、沙漠、湿地、水、海洋,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都是文旅融合的重要载体。文件体现了三部委在文旅融合发展方面达成的高度共识,也体现三部委促进文旅产业项目落地的决心和信心。
3、三部委联合发文,有助于文旅融合项目落到实处。文化和旅游部协调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予以资金、用地、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也会“加强对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领导”,具体说,要“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协调解决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重大问题”。这有利于汇集中央和地方政府资源,大力推进文旅融合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哪些项目会得到重点支持?
《通知》明确,三类项目会得到中央重点支持:
1、支持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建设单位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支持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建设单位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产业。
3、鼓励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建设单位合理利用老旧厂房(包含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及相关工业设施)等,在不改变主体结构、保障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发展国家支持的文化产业、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空间。
三、申报程序如何?
1、关于名额,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跨地级行政区联合申报占用名额。各省(区、市)推荐跨省(区、市)联合申报的名额不超过1个(不占所在省级行政区推荐名额)。
2、关于主体,县级行政区(直辖市市辖区、县,副省级市市辖区、县,以及正县级以上经开区、高新区,参照县级行政区有关要求执行,下同)人民政府做为申报主体和建设主体;确有需要且有一定基础的,可以同一地级行政区辖区内2-3个县级行政区或跨地级行政区、跨省(区、市)联合申报建设。
3、关于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制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连同相关材料,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报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4、关于各省推荐,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按照《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会同本级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意见组织审核,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5、关于入围建设名单,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6、关于验收,建设期限为1-3年,自列入建设单位名单之日起计算。列入名单1年及以上的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建设主体可根据建设发展实际,在建设期限内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列入名单满3年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移出建设单位名单。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难点
按照要求,申报材料主要是《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两个文件是统一的整体,前者一指标体系为依据,梳理本地社会、经济、文旅融合发展现状,后者则重在建设期的行动方案。
申报文件编制的4个难点:
1、明确示范区范围,梳理本地项目,以近期具备开发条件、需要重点投入的项目为重点,可以明确发展的核心区域,以尽快出成效、树样板。
2、依据本地国土空间规划,在功能分区布局合理,土地利用集约的原则下,为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找到发展的空间和政策;
3、凝练独特的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以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为舞台,以具有独特体验的文旅融合项目为载体,实现“更好传播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研究中央的支持政策,学习各地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实现政策、机制的创新与突破,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瑞思百文化作为专业文旅融合规划策划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全阶段的咨询服务。联系人:张慧,手机(同微信):1520163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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