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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2022文物事业总结,2023文物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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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第3754期文化产业评论
作者 | 徐秀丽、李瑞
编审 | 时光
编辑 | 半岛
来源 | 国家文物局
回眸:2022年文物事业发展书写绚丽篇章
2022年,全国文物工作者牢牢把握历史性机遇,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文物事业发展书写绚丽篇章。
提高站位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有力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大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大会强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要求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就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发表重要讲话。带领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宣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给中国国家博物馆的老专家回信,向“意大利之源——古罗马文明展”开幕式致贺信,考察山西平遥古城、四川眉山三苏祠、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辽宁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河南安阳殷墟和红旗渠等文物古迹、革命旧址和文博单位,反复叮嘱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文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文物工作者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有效落实到文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凝心聚力 多方协同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文物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确立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意见》。全国人大把修改文物保护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政协围绕不可移动文物综合保护利用等协商议政。文物保护法修订取得重大进展。10个省区市出台革命文物、地下文物、社会文物、文化遗产等地方性法规。文物保护类建议首次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选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获得十三届全国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中央多部委协同推进“十四五”各项文物工作。国家文物局,省、市两级文物行政机构增编扩岗,队伍充实,干劲倍增。国家文物局与相关部委联合出台文件、联合部署工作、联合开展活动,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全民参与,《中国考古大会》《中国国宝大会》《古韵新声》等节目热播,中华文物全媒体精品推介等活动形成有力声势。各地党委政府积极作为,12个省区市召开文物工作会议,31个省份全部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省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有力推进。
知行合一 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扎实
组织推介百余项革命类主题展览,开展“文物保护:时代共进 人民共享”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青少年中华文物我来讲”博物馆志愿服务项目、“见证新时代——晒晒我们的新物件”革命文物主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强组织引导,制定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国家文物局局属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百余篇稿件展现全国文物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
协同高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见行见效
“冰雪·双城·盛会——从1202到2022”主题展览献礼北京冬奥,“何以中国”“和合共生”展览生动讲述中华文明,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建成开馆。160多个文物保护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兴边富民、“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战略,1432项基本建设考古发掘服务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西气东输三期等重大项目。西藏博物馆新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二期落成开放,文物援藏、文化润疆共筑中华民族精神家园。推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公布《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制定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规划,编制长江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率先完成长江文物资源调查,京津冀建立长城协同保护利用机制,全国长城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开通,200多个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项目加快布局并初步形成集群效应。全国文物战线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各地博物馆推出2000多个云展览项目和云教育活动,丰富疫情期间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抗疫信心。
系统实施 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建立26416处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公布第一批1658通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制定廊桥、壁画彩塑保护行动计划,一批文物保护研究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创新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扎实推进,国家文物局防灾减灾专项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广东等编制完成省级文物保护空间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文物腾退保护利用取得积极进展。抚州、九江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老字号中文物保护加强,持续推进“拯救老屋行动”。超常规完成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现场评估,扎实推进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在澳门举办《世界遗产公约》50周年主场活动暨“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论坛。
稳扎稳打 文物执法督察和安全防控屏障筑牢
4部门出台涉文物犯罪法律适用意见。会同公安部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完成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24万项,文物火灾事故数年均下降1/3。浙江、安徽、山东、陕西等省开展遥感执法监测、文物安全应急演练、消防大比武和文物安全能力大提升活动。制定实施首个文物安全防控五年规划,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150起。27万余处文博单位已落实安全直接责任公告公示制度。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宣传推介“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物安全保障。
追根溯源 考古工作和文明研究持续深化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在核心遗址田野考古、多学科联合攻关等方面取得突破。夏文化、长江中游地区文明化进程等18项“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统筹推进,254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全面实施,旧石器考古与人类起源、殷墟考古与甲骨文研究、边疆考古等重要成果引起广泛关注。长江口二号古船成功出水入坞,西沙海域深海考古突破2500米,水下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新阶段。出台“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23个省市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组织27项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建设。新评定19家遗址公园和32家立项单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优化。
蹄疾步稳 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渐成体系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圆满收官,5大发展目标总体实现,6个重点项目成效显著。16个省份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17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全面编制,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工程顺利实施,国立蒙藏学校旧址、湘江战役旧址等40多个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抗美援朝、红色标语等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有序开展。协同开展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专项调研核查,联合发布第一批国家“红色草原”名单,100家博物馆、纪念馆列入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专题实践教学基地。《红色烙印——革命文物的故事》第一季在央视播出。
纵深推进 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激发活力
18个省份出台博物馆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探索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和国家重点专题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建设试点和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博物馆运行评估制度完善。366家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纳入第四批免费开放名单,推介百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80项全国博物馆志愿服务典型案例。第九届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举办,推动修订《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等进口藏品免税规定》,享受免税政策主体范围扩大。规范开展馆藏一级文物备案复核,推动公共图书馆馆藏古籍纳入文物定级管理。遴选指定第三批23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完成27万件涉案物品和1064处不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实现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省级全覆盖。上海出台《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海南推进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文物流通新业态服务纳入文化贸易改革发展。开展1.1万余件(套)文物艺术品进出境审核。开展文物市场重大案件联合督办,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持续优化。
统筹谋划 文物科教人才工作提质增效
制定《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文物领域第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个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获批。11个项目新增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36个在研项目累计取得新技术174项、新产品158项,申请专利478项。各类文物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初步建成,首次绘制完成科学技术图谱和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图谱。“十四五”文物保护标准立项指南出台,部署七大重点领域标准群建设,18项关键标准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联合表彰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构建文物保护学科体系,组织完成“文物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和“文物”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设置研究,为文物领域科学家、工程师培养设计针对性路径。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成为国家级人才项目,考古学博士研究生指标增加57%。“文物”专业学位类别列入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交叉学科门类、增授博士学位。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升级国家一类赛事。
携手共进 文物交流合作拓展深化
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持续实施,与叙利亚等4国签署联合声明。深化“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交流合作,举办中柬文化遗产交流合作30年成果展,中国援柬吴哥古迹茶胶寺修复项目完成实体移交,文物保护修复援外项目积极推进。在冲突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联盟捐助方会议、文明古国论坛、中国—东盟系列部长级会议等国际、多边场合提出中国主张。流失文物追索返还走向常态长效。与柬埔寨、巴基斯坦建立政府间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协作机制,长效合作国家增至24个。举办“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国际日”中国主场活动。促成38件流失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血浓于水:香港历史建筑中的家国情”、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文物建筑保护论坛成功举办,首次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签署文物保护合作协议。延续与台湾佛光山文教基金会合作,共同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系牢中华民族精神纽带。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文物局长会上了解到,2023年全国文物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科学治理水平,强化文物研究阐释,推进文物有效利用,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要有新成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文物领域落实落地。全面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持续完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编制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进国家文化公园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出台《长江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纲要》,建设长征文物保护示范段及长征历史步道。推进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公布一批反映中华文明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明标识。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要有新举措
筹备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研究出台央属文物保护管理意见。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监督管理,实施一批世界文化遗产、石窟石刻、文物建筑重大保护项目。推进文物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研究文物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举措。确保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成功,高标准完成北京中轴线现场评估,积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等跨国联合申遗项目。
——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要有新进展
推动建立国家文物督察制度,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安全事故查处和整改工作,压实文物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全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积极对接消防救援机构,将文博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管理重点范围和内容,大力开展文物安全应急演练。
——加强考古工作能力建设要有新气象
继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加强夏商文明研究。扎实推进二里头、殷墟、南海I号、长江口二号等重点考古项目。进一步落实“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措施,推动文物考古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相衔接。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建好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利用特区等示范项目,完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监测评估制度,促进地下文物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融入社会发展。
——统筹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要有新作为
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推出一批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历程为主线的保护工程和展示精品。开展全国馆藏珍贵革命文物核查定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基本信息和保存状况核查工作。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工程。提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继续推出《红色烙印——革命文物的故事》和“四史”主题精品线路,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新时代故事。
——推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改革发展要有新亮点
持续落实博物馆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和国家重点专题博物馆建设。加大对博物馆优秀展览、典型案例宣传推介。优化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规范馆藏珍贵文物定级、建档和备案。加强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加强国家文物鉴定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和区域文物鉴定中心建设,优化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布局。稳步推进北京、上海、海南等地文物流通领域改革试点。联合有关部门对文物市场重点地区和刑事案件高发地区开展执法调研督导,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科技人才引领驱动要有新突破
推动出台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创建文物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第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遴选。组织开展文物科技基础资源调查规划研究,加强文物领域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应用,举办文物保护装备发展论坛。推动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中国文物云)建设。推进学科建设,出台新时代文物保护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颁布考古探掘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举办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积极推进文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深化文物交流合作要有新格局
加强文化遗产外交工作,配合元首外交和国家重大外事活动,做好配套成果准备和外交成果落实。结合“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推出高水平展览。持续开展中外联合考古,推进援外文物保护修复合作项目,建好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积极参与文化遗产国际治理,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机制,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柏威夏寺国际协调委员会中国主席国履职。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优势,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加快出台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配套政策措施。
——做好支撑保障工作要有新抓手
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开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预研究。
大兴调研之风,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国式现代化的文物新篇章、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主题,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纳入国家创建清单,开展第一批示范区创建评估,公布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名单。
创新宣传传播,组建文物传播矩阵,构建全类型、全链条、全媒体、全方位的文物宣传体系,持续推出一批文物价值阐释传播精品。
优化财政支持,推动设立央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联合出台文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争取文物保护资金规模稳中求进,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建强机构队伍,持续抓好文物战线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出台文物考古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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