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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广东八部门联合印发博物馆改革方案

2022-12-02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物博发〔2021〕16号),推进广东博物馆改革发展,11月2日,广东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经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通过,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是广东省新时代博物馆行业的指导性文件,涵盖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共4部分21项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广东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博物馆强省。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全省博物馆数量达400家,博物馆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博物馆更具创新活力,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明显提高,博物馆发展成果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作用更加彰显。

到2035年,博物馆社会功能更加完善,博物馆实力显著增强,广东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博物馆强省。全面推进广东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不同区域、层级、属性、类型的博物馆,明确未来发展定位。统筹不同区域博物馆发展,支持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等地建设“博物馆之城”。整合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实施广东博物馆改革发展计划,全力推动创建1家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力争一批优秀博物馆纳入国家卓越博物馆发展计划,助力一批中小博物馆明显提升,助力一批类博物馆发展。推动各种类型和主题博物馆发展。

此外,从优化藏品征藏管理、提升藏品保护水平、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提高展陈质量、发挥教育功能、完善传播服务、增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全面推进广东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深化广东博物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从优化管理体制、健全激励机制、倡导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深化博物馆领域改革创新的主要思路。为深入推进广东博物馆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为深入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不断完善博物馆体系,统筹不同区域、层级、属性博物馆发展,全面提升博物馆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发挥博物馆“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重要作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美好生活需要。

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物博发〔2021〕16号),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结合广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秉承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深入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将博物馆事业主动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展现新作为、干出新气象,推动广东博物馆事业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全省博物馆数量达400家,博物馆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博物馆更具创新活力,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明显提高,博物馆发展成果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作用更加彰显。到2035年,博物馆社会功能更加完善,博物馆实力显著增强,广东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博物馆强省。

二、主要任务

(三)统筹不同区域博物馆发展。配合“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博物馆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博物馆总馆,支持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等地建设“博物馆之城”,探索在文物资源丰厚区域建设博物馆聚集区。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博物馆的帮扶力度,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博物馆协同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整合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实施广东博物馆改革发展计划,全力推动创建1家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重点支持广东省博物馆、南越王博物院、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开展创建工作。力争一批优秀博物馆纳入国家卓越博物馆发展计划,支持重要地市级博物馆特色化发展。实施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助力一批中小博物馆明显提升。鼓励将具有部分博物馆功能、但尚未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机构,纳入行业指导范畴,孵化培育乡情村史馆、社区馆、校史馆、企业史馆等类博物馆,助力一批类博物馆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探索建立行业博物馆由主管部门批准、文物部门备案的共建共管模式,将高校博物馆、国有企业博物馆等纳入博物馆管理体系,引导文物系统富余资源在运营管理、陈列展览、藏品研究、保护修复、开放服务等方面支持行业博物馆发展。支持中山大学生物博物馆、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等行业博物馆的发展。编制博物馆工作指南,鼓励和促进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健康发展,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非国有博物馆工作,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全藏品账目及档案,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鼓励依托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旅游景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设立博物馆。依法依规支持“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技工程等专题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发展。支持反映岭南文化发展史的重点博物馆建设发展。丰富自然、科学、艺术等博物馆品类,倡导生态博物馆、露天矿博物馆建设,做优做强广东省流动博物馆,形成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革命历史类博物馆发展。充分发挥广东革命历史资源优势,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依法依规支持反映党领导广东改革发展成就的当代主题博物馆建设发展。重点支持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东莞市鸦片战争博物馆、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等博物馆(纪念馆)的发展。策划一批高质量、特色化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培养一批优秀的红色讲解员。(省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藏品征藏管理。树立专业化收藏理念,实施现当代物证征藏工程。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旧城改造、城乡建设、工业遗产、疫情防控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丰富自然、科学、艺术、工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收藏,鼓励反映世界多元文化的收藏新方向。加强藏品规范管理,拓展藏品入藏渠道。推动考古出土文物和罚没文物移交工作,充实博物馆藏品。鼓励机关、团体和个人向博物馆移交或捐赠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藏品。(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藏品保护水平。完善博物馆藏品认定、定级和登录制度,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逐步推广藏品电子标识。实施博物馆藏品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和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建设和完善全省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加大藏品资源和基础信息开放力度。支持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加强文物中心库房建设。推进广东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省文物考古标本馆的建设,打造区域性文物保护科技服务先进平台。(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加强对藏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蕴含的当代价值的研究阐释,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展览、教育资源。强化海洋出水文物研究优势,重点支持开展“南海Ⅰ号”“南澳Ⅰ号”文物保护与研究。大力发展智慧博物馆,推动研究型博物馆建设,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合作,鼓励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基地、博士后工作站和技术创新中心,发挥广东省智慧博物馆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作用,支持博物馆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强化前沿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博物馆从业人员享受创新扶持政策。做好博物馆节能减排,在全国率先摸索出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展陈质量。全面阐释展示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在博物馆策展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独立策展人制度,打造陈列展览新高地。以“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为引领,打造一批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提升一批中小博物馆陈列展览,完善以需定供的菜单式普惠展览。支持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提升藏品展示利用水平。坚持品质化、创新化、特色化理念,加速新技术应用,打造沉浸式、场景式展陈。加强跨界合作,与地铁、机场和商圈等联合办展,助推博物馆走向大众。(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挥教育功能。创新利用博物馆资源,广泛深入开展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纪念日活动和日常教育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验活动。倡导大众教育,鼓励博物馆面向公众提供专家讲解和个性化、差异化导赏服务。举办历史知识、艺术欣赏、文物收藏鉴赏等活动和讲座。积极配合义务教育“双减”改革,鼓励将博物馆纳入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和课后服务内容,打造馆校合作示范项目,帮扶基层博物馆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打造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品牌,推出一批优秀校外教育基地、一批优秀博物馆进校园活动、一批优秀博物馆青少年读本、一批优秀博物馆青少年讲解员等系列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传播服务。利用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和藏品数据资源,大力开发文创产品,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旅消费中的作用。发挥博物馆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展览和教育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推动博物馆虚拟展览进入城市公共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错峰延时开放,服务十五分钟城市生活圈。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开展全省文物精品宣传推广工作,办好“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擦亮“云游博物馆”“宝览南粤”等品牌,推动全省博物馆智慧导览服务。鼓励博物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咨询鉴定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增进国际合作。着力“走出去”“引进来”,探索长期借展、互换展览、多地巡展等方式,打造一批弘扬岭南文化的文物外展品牌。扩大岭南文化国际影响力,拓展文明交流互鉴。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积极发挥博物馆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作用。推动省内文博机构国际合作,开展文物展览、文博学术、人才培训等交流项目。培养一批政治过硬、功底扎实、国际接轨的博物馆策展人,支持专家学者参加国际博物馆组织,积极参与博物馆国际治理,提升博物馆专业合作水平。(省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体制机制

(十五)优化管理体制。深化博物馆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管办分离,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赋予博物馆更大的自主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博物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设置自主权。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市和条件成熟的国家一级博物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优化人才结构和岗位设置。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在特殊文博人才引进方面打破学历、年龄、职称等限制,对于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博物馆,在不改变藏品权属、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试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财政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激励机制。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合理核定博物馆绩效工资总量,对上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单位内部分配向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倾斜。(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倡导社会参与。发展壮大博物馆之友和志愿者队伍,借助社会智力资源,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加博物馆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鼓励博物馆与社会力量创新文创开发合作模式,向社会开放共享文化创意产品资源库。实施“博物馆+”战略,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演艺、餐饮等跨界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文物主管部门与宣传、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强化部门协同支持。各级宣传文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博物馆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教育、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发挥博物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政策支持。按照《广东省公共文化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博物馆有关支出责任,向财力困难地区倾斜,加强文物技术保护、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项目支持。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推动出台广东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企业或个人等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博物馆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创新博物馆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省财政厅统筹协调,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博物馆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构建完善的博物馆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博物馆复合型管理人才、专业研究型人才、保护修复技能型人才、创新创意型人才的培育。加强文博领域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和交流合作平台。完善高等院校文博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践渠道等,推动高校教育与博物馆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博物馆人员队伍结构优化,探索符合博物馆人才成长规律的用人机制。拓宽人才汇集机制,支持博物馆设立流动岗,加大博物馆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推进文博行业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人才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筹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全省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专业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博物馆考评监督机制,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文物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博物馆行业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健康发展。建立博物馆年报制度和信用体系,定期发布全省博物馆事业发展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协调,各地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要落实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实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广东博物馆的数量和质量居于全国前列。

截至2021年12月,广东省共有备案博物馆370个,其中国有博物馆248个、非国有博物馆122个,数量居全国第四位。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82个,其中一级10个、二级30个、三级42个,定级总量居全国第二位。

至2020年底,广东已成为全国实现省市县三级博物馆全覆盖的五省市之一。博物馆藏品总数251.98万件/套,数量居全国第四位。广东博物馆改革创新的成效明显。广东省流动博物馆连续20年每年送200多场免费展览到基层,获得文化部颁发的“文化工作创新特等奖”。

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是全国博物馆行业首个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广东是全国首个智慧博物馆试点省份,围绕博物馆藏品保管、文物保护、陈列展览、观众服务等核心业务建成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提升博物馆的运营管理能力。

广东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五个试点省份之一,牵头编制工作规范标准,以征集的5万余件当代藏品举办“大潮起珠江”和致敬抗疫展,其中“大潮起珠江”展获当年“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广东承担国家文物局“博物馆节能减排”课题,为全国博物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开展探索。东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博物馆之城”建设,目前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等地“博物馆之城”建设成效明显,为城市发展注入文化力量。

广东是全国首批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省份,率先探索开展馆校合作。全省有超过80个博物馆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得到国家文物局肯定。






资料来源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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