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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霈生:“中国演剧学派”在行进——看王晓鹰执导的《理查三世》所感

2022-09-06



在原创剧目不尽如人意的环境中,有机会看到一场经典剧目的演出,是很令人振奋的。最近,看了国家话剧院版的《理查三世》,又一次重温了戏剧艺术的独特魅力。莎士比亚的原著,是举世公认的经典,王晓鹰导演一方面坚守忠于原著的原则,一方面又有很多新的创造,在这两方面都获得了成功。更令人感动的是,导演在执导这一经典剧目时,在演剧艺术领域进行了有价值的探索,这条线路的前景,又是我热切期盼着的。



《理查三世》作为一部历史剧,是莎士比亚早期的作品。有人把这部剧作称之为“历史悲剧”,严格地说,此剧并不具有真正的“悲剧性”。如果说,《麦克白》主人公的悲剧性,正在于他在弑君篡位行动中发生在灵魂深处的自我搏斗;那么,《理查三世》的主人公所缺失的正是行动主体自我审视、内心矛盾的过程。在原剧的第五幕,决战前主人公从噩梦中醒来时有“认罪”的表示,那只是灵光偶现。总的来说,他的人格是“完整”的,只是被谋取王位的欲望驱使着,既无犹疑,更无动摇,将独一无二的冲动贯彻到底。正因为如此,有人把理查三世(葛罗斯特)这个人物认定为“彻头彻尾的坏蛋”。一般地说,所谓“彻头彻尾的坏蛋”只是18世纪兴起的“情节剧”中的人物,是一种模式化的、千篇一律的、缺失生命活力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写起来容易,演起来简便,但却很难具有感性的丰富性。然而,在莎士比亚笔下,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却是成功的。泰纳认为,理查三世和《奥塞罗》中的埃古,都是“彻头彻尾的坏蛋”,同时,他又强调指出:“对于这样一个诗人来说,再没有比创造彻头彻尾的坏蛋更容易的事了。他完全掌握了构成他们性格特征的一些无法控制的情欲,他从来没有触及约束情欲的道德律,同样,他又以相同的才能使那些按照舞台惯例用一个模子铸造起来的、无精打采的、千篇一律的人物成为生动的、富有幻想的形象。怎样使一个恶魔看上去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呢?”[1]莎士比亚凭借对人类的情欲洞察的透彻和性格塑造的能力,完成了这一任务。正是这一形象,为导演的创造留下了难点,也为才力的发挥提供了用武之地。我感到,无论是对忠于原著精神的坚守,还是进行新的创造,主要都集中于此,而且都有喜人的收获。


我只想谈两点。


首先,如果说,莎士比亚在《理查三世》中表现的是人类一种情欲的极致,那么,正像席勒格所说:“他以一种无与伦比的方式从最初的源头描写了情欲的逐渐发展。”[2]在原著中,我们看到的理查三世是一个相貌丑陋,又患有残疾的怪物;无疑,这种外形设计正是为主人公发展到极致的情欲寻找动因,当然也涉及行动原初的动机。在原剧第一幕的开端,爱德华四世已经重登英格兰皇室宝座,血腥的战争已成过去,“杀气腾腾的进军步伐一转而为轻歌妙舞”,然而,战功显赫的御弟葛罗斯特向我们诉说的内心感受却是:“可是我呢,天生我一副畸形陋相,不适于调情弄爱,也无从对着含情的明镜去讨取宠幸……我既被卸除了一切匀称的身段模样,欺人的造物者又骗去了我的仪容,使得我残缺不全,不等我生长成形,便把我抛进这喘息的人间,加上我如此跛跛踬踬,满叫人看不入眼,甚至路旁的狗儿见我停下,也要狂吠几声……我既无法由我的春心奔放,趁着韶光洋溢卖弄风情,就只好打定主意以歹徒自许,专事仇视眼前的闲情逸致了。”听了这段独白,不禁联想到《亨利四世》第三部临近结尾处的一个场面,葛罗斯特凶残地杀死了亨利四世,他握着那把淌血的剑,面对死者的尸体,说出了他的座右铭:“我本来是无情无义、无所忌惮的人”,“老天爷既然把我的身体造得这样丑陋,就请阎王爷索性把我的心思也变得邪恶,那才内外一致。”或许可以这样读解:在原剧中,莎士比亚有意强化这个人物外貌的丑陋、身体的畸形,正是为了给这个放纵情欲的怪物的一系列恶行展示其产生的源头,以此坚守一个创作原则:“一个人所以这样行动,就是因为他是这样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王晓鹰导演对这个人物形象,有自己的读解,他认为:“理查三世的人物形象塑造可不必拘泥于莎翁所描述的外部残疾,虽然多年以来这样已成惯例。一个喜欢耍阴谋、弄权术的人,一个对掌握权力、享受权力怀有强烈欲望的人,是不需要任何外部的包括生理上的理由的!从这个出发点理解复杂人性中的丑陋与残忍,理查三世应该被视为一个外部健全而灵魂残疾的人。”不再把人物的丑陋残疾作为“灵魂残疾”的源头,而是为理查三世的无情无义、施行阴谋诡计、血腥杀戮的恶行强化权力欲望的驱动力。为此导演在第一幕的开端部分补进了这样的场面:先是爱德华四世宣告约克家族重掌王权,群臣跪倒在王位下山呼万岁,而葛罗斯特也在其中;之后,他抽身而出,深感世道不公,约克家族获得胜利,重登王位的竟是自己的哥哥,而战功显赫的自己却一无所得,在满朝欢庆胜利、歌舞升平时,自己只能强颜欢笑,还得和众人一起山呼万岁。就在此时,导演又从《麦克白》中借来那三位女巫,它们环绕着主人公兴风作浪,轮番发出预言:未来的护国公!未来的新王!于是,荫蔽在灵魂深处的权力欲,被激发出来,确立下谋取王位的计划。为此,他痛下决心,朝向既定的目标,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就在这时,一个“王晓鹰版”的理查三世,开始了他血腥的征程。



其二,德国批评家席勒格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人们反对莎士比亚的最大理由之一就是认为他表现了使人厌恶的道德败坏来伤害我们的感情,毫不动心地把我们投入苦恼之中,甚至还展示了最不堪入目最令人反感的景象来折磨我们的意识。”他明确指出,这种指责是不公正的,“我们可以从埃古和理查三世身上看到他设法避免给读者造成过分痛苦的巧妙方式。”[3]如果说,上述不公正的指责,针对的对象包括埃古和理查三世这两个人物形象,那么,埃古毕竟不是全剧的主人公,无论如何,奥赛罗与苔丝德蒙纳给我们的悲剧性体验,远远压倒埃古施行阴谋诡计引发的感受。在《理查三世》中,读者(观众)的情感体验主要集中于主人公的行动及其动机。如果说,“使人厌恶的道德败坏”伤害我们的感情,那么,理查三世称得上是“道德败坏”的“典范”;如果说,“展示了最不堪入目最令人反感的景象”,那么,接连不断的阴谋诡计,血腥杀戮的场面,是足以“折磨我们的意识”的。不过,我们在读剧本时,确实可以发现剧作家为了“避免给读者造成过分痛苦”而使用的“巧妙的技巧”。


这里,略举二例。


其一,葛罗斯特把他的三哥克莱伦斯视为登上王位的第一障碍,于是,他搬弄是非,用谎言、毁谤挑拨爱德华四世与克莱伦斯的关系,致使后者被关进伦敦塔。在押送途中,葛罗斯特一再向被害者表示:“这种兄弟阋于墙的奇耻大辱,你真不知道我心头是一种什么滋味呵!”“我一定来救你,不然的话,我就见不得人啦!”话语间充满着“真情”,使受骗者感激涕零。可是,转眼之间,这个阴谋家却找来凶手,实施谋杀计划。在这里,葛罗斯特的行动表现的是无情无义、狡诈诡诈、冷血残忍,如说“道德败坏”,已是无以复加。接下来是凶手甲乙到伦敦塔施行他的指令。这个血腥残杀的过程是明场处理的。为了缓解这个场面本身充盈的恐怖感和血腥气,莎士比亚让两个凶手在行动过程中相互调侃、戏谑,自我嘲讽,为场面的直接感染力、冲击力施加了“间离效果”。


其二,第五幕第三场,在波士委战场上,理查三世迎战兴兵夺取王位的里士满,决战之前,各自在营帐中睡去。此时,被理查三世谋杀的亡灵轮番出现,逐个向理查三世进行控诉、诅咒,又鼓励里士满战胜,登上王位。理查三世从噩梦中惊醒,在恐怖中自认有罪:


我是个罪犯……犯的是伪誓罪,伪誓罪,罪大恶极;谋杀罪,残酷的谋杀罪,罪无可恕;种种罪行,大大小小,拥上公堂来,齐声嚷道:“有罪!有罪!”我只有绝望了。天下无人爱怜我了;我即便死去,也没有一个人会来同情我;当然,我自己都找不出一点值得我自己怜惜的东西,何况旁人呢?……


葛罗斯特毕竟不是麦克白。他的这段“自我认罪”只不过是瞬间的闪念;而且,这段独白与其说是知罪后的“忏悔”,倒不如说是在噩梦惊醒后恐惧心理的释放。而且,从读者(观众)对理查三世形象总体感受而言,这个场面还起到“避免给读者造成过分痛苦”的情感调剂作用。


在观看国家话剧院版的演出时,我的印象是,导演王晓鹰在以上方面对原著精神的理解是到位的。因而,导演的再创造,也正是为了使原著的精神得到充分的舞台体现。


我注意到,导演在处理噩梦的场面时,有意把幽灵们对里士满的支持和请托都删除了,这样,把场面的焦点对准了理查三世对幽灵的控诉、诅咒的反应。


当然,导演的再创造并非仅限于此,更值得重视的是:他在演剧形式上所进行的探索。



为了使这一经典剧目的演出具有“中国特色”,王晓鹰导演精心探索的命题之一是:把中国戏曲的某些元素融入传统的戏剧演剧体系。这正是国家话剧院版《理查三世》演出的重要意义。


全剧的演出是由打击乐开始的,在打击乐的特殊节奏中,两位戴着面具的演员分别举着一红一白旗幛出场,象征着玫瑰战争中约克家族战胜兰开斯特家族。紧接着,又是一面旗幛引路,众臣拥簇着新近登基的爱德华四世登场入位,欢庆胜利。这一开场为戏曲元素的融入开通了渠道。通观全剧,无论是由“一桌二椅”式蜕化的舞台场景设计,还是由“龙套”引申出的更自由的场面调度,都可以看出导演探索的方向。当然,针对演剧艺术而言,这些,毕竟还限于外在的形式元素。更值得注意的是,导演把关注的对象直接引向演员的表演艺术。



戏曲表演在长期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严格的程式化体系,这是与戏剧表演的形态相悖的。正因为如此,涉及戏曲表演元素传不传进戏剧表演艺术这类问题,人们的答案大多是否定性的。我特别注意到王晓鹰导演在这一方面进行的实验,可谓是有胆有识,敢于闯入禁区,却又是有节制的。


在演出的某些场次,角色的行当化和动作的程式化给人以突出印象,比如第一幕第二场中的安夫人,第一幕第三、四场中的凶手甲乙,第三幕第一场中的威尔士亲王,第四幕第二、三场中受命杀害威尔士亲王的提瑞尔,等等。从扮相、造型,到形体动作和念白,都可以说是“准程式化”的。我所以在“程式化”前加一个“准”字,原因在于,无论是人物的造型、扮相,还是形体动作与念白,虽然都源出于戏曲中的某些程式,但已经不是那么严格、完整,在造型上只是“点到为止”,形体动作和念白的程式化,也是有限度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本剧的演出形式毕竟是“戏剧”,而不是“戏曲”。部分人物虽被归入某一行当类型,但是,与之交流的同场人物(重要人物)却都是个性化的,如果这些人物的行当类型和程式化动作都严格规定,就难以避免两种表演形态相互抵触、搅扰。这正是导演在实验中格外关注的问题。在第三幕第一场,我们看到导演为此而做的努力。


爱德华四世病逝之后,王后等决定迎接威尔士亲王来都城继承王位,葛罗斯特为了夺权篡位,和勃金汉密谋,要把王位继承人控制在自己手中,决定亲自出门迎接。这样,这位王位继承人的命运就成为观众关注的焦点。为了使这一人物出场时就营造出一种突出的印象,导演向戏曲借力。在这场戏的开端,单独出场的威尔士亲王竟然是“雉尾生”的扮相,在打击乐的伴奏下,他以一套娴熟的“趟马”亮相,呈现的是一个英俊少年的形象,又透露出爽朗、纯真、欢快的神情。可以看到,戏曲表演时的行当造型,以及程式化的动作,在营造某种印象时,是相当迅捷的。之后,葛罗斯特和勃金汉出场,场面又转化为戏剧表演的传统形态,这种转化是比较自然的,在葛罗斯特的诱骗之下,这位纯真、欢快的少年,被“请”进了伦敦塔,走上了不归路。



戏曲元素的融入,并非只是一种纯形式的追求。可以看出,在《理查三世》的演出中,导演在这方面的探索,正是为了更有效地体现原著的精神,使某些重要的场面原有的效果得以强化。或者也可以说,莎士比亚这部早期的历史剧,引发了王晓鹰导演进行这次探索的热情,也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前面曾经提到,在第一幕第四场中,凶手甲乙受命杀害克莱伦斯的过程,由于是明场呈现的,而被杀害的对象又是单纯的、受骗的无辜者,就使得场面笼罩着残暴、惊惧的氛围。在原著中,莎士比亚借助凶手在行动过程中相互调侃、自我嘲谑的对话,缓解了血腥谋杀原有的气氛。在这次演出中,两个凶手以丑行的造型出现,对话与形体动作中的调侃、嘲谑被强化了,具有更多的喜剧意味。


更值得重视的是第一幕第二场葛罗斯特与安夫人的场面。在我看来,这是整个演出中最具有实验性的部分,也是更具有研究价值的一场戏。


在这场戏中,导演把原著中抬棺具的役使与安夫人、与葛罗斯特的对话,通通删除,只是由安夫人撒掷纸钱,表示对死去的丈夫和父王亨利六世的哀悼。之后,直接展示的是两个主要人物之间的交流。这个场面演出的难点在于:一个哀悼丈夫和父王的女人,死者的尸骨未寒,面对杀死两个亲人的凶手,竟然可以在短短的对话中,消解了血海深仇,接受了凶手的求爱!在两个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中,固然表现出葛罗斯特狡诈欺骗的超凡能力——他凭着花言巧语、颠倒黑白的伎俩,居然可以把血腥的罪行说成是出于善意,将仇恨、厌恶转化为情爱。如果说,巧言令色也可以显示才智,那么,葛罗斯特足可夺冠。可是,安夫人情感骤变的过程中,毕竟需要演员去填补、充实,避免过分突兀,也要化解观众的抵触情绪。为此,导演试图借助戏曲表演形态的特殊影响力,解决这一难题。我们看到,安夫人的形体动作是准程式化的,台词则是采用戏曲中旦角念白的方式,从韵白开始,随着感情的变化,转化为散白,最后又以韵白结束。与之相配合,葛罗斯特的形体动作和对白,也多有夸张。就整场而言,安夫人的形体动作与念白(特别是韵白部分)给人造成一种特殊的感受——她在做戏。这种感觉,就转移了对人物内心变化过程的合理性地审视与挑剔。在这一场中,男女演员的表演是成功的,不仅为戏曲元素的融合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对观众的感情反应和感情倾向,也强化了“间离效果”。



我在本文的开头曾经提到,王晓鹰导演在《理查三世》中进行的探索,其前景是我所期盼的,对此,略加说明。

戏剧艺术的未来空间是什么景象,这是难以预示的。不过,美国戏剧批评家加斯纳曾经说过:“戏剧形式取决于表现需要而不是传统规则”这一概念。“因此,戏剧艺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无数新形式。从这一点出发,就很容易理解我们的时代是戏剧史上最折衷的时代。”[4]斯泰恩却另有说法:“未来最优秀的戏剧不会是分得一清二楚的悲剧或喜剧,心理剧或社会剧,很可能是一种精美的混合形式。”[5]如果说,“折衷”也好,“混合”也好,都表示着为了表现的对象去探求新的形式;那么,在演剧艺术领域,“折衷”“混合”(或曰“融合”)的势头,乃是方兴未艾。在俄罗斯(苏联)戏剧中曾是两大流派对峙,非此即彼,导演托夫斯坦诺戈夫曾经说过:“在一切戏剧流派中,我只承认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这一流派和他的方法。”可是,后来他却认为:“梅耶荷德是形式,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则是内容。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完美的结合。”[6]这个国家许多优秀的导演都在两大流派融合的道路上阔步向前。一般认为,布莱希特作为表现派的旗手,他与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是完全对立的,然而,他却认为:演员在表演时,“不是采用这种方法,就是采用那种方法”,这是正确的。“实际上,当然是两种对立的方法在演员的工作中结合在一起。”[7]有的研究家认为:“无论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还是布莱希特,在他们最后工作的时期都未把体验和表现分开”。[8]如果说,戏剧表演的规律在于:体验是基础,表现是目的;表现的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两者的结合也有多条路线可供选择。无论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与梅耶荷德的结合,还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与布莱希特的结合,都有成功的范例。在中国戏剧的发展历程中,也曾经开拓出另一条线路:将中国戏曲演剧的元素,融入戏剧表演,强化它的表现力。有人把这条线路称之为“中国演剧学派”。这一条线路的探索,潜在的能量是很大的。

探索者之一是焦菊隐先生。早在1956年执导郭沫若的历史剧《虎符》时,他就开始了这条线路的探索。他要求参演的演员学习戏曲中的台步、身段、水袖、手势、眼神等,“在台下学,台上用。”在演出时,加进了戏曲中的锣鼓点,用以渲染舞台气氛,表现人物的心理节奏,形体动作方面采用了京剧的身段,在台词方面吸收了戏曲念白的方法,等等。在执导《蔡文姬》和《武则天》时,也进行了多方位的实验,目的在于“用话剧的形,来传戏曲艺术之神”。焦菊隐先生的探索,已经受到评论家、研究家们的重视,有人称之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剧学派”,或称“焦菊隐演剧学派”,并指出,它的基本特征是:“它创造性地”“把世界著名演剧体系的精华同中国戏曲演剧体系加以融合、创造,形成它特有的理论和方法,自成一家。”[9]焦菊隐先生的探索是具有开创性的,对其成果已有很高的评价。然而,如说是“焦菊隐演剧学派”,也只能说是“开端”;如说是“北京人艺演剧学派”,又未免以偏概全,而且又不见后继者。

另一位重要的探索者是欧阳予倩先生。他是中国戏剧的开创者之一,在戏剧表演、导演、剧本创作、理论研究以及戏剧教育等方面,均有丰硕的成果。同时,他还是著名的京剧表演艺术家。他在任中央戏剧学院院长期间,经常谈论的一个问题是:要建设中国的新的戏剧艺术,必须认真地向中国戏曲艺术学习。对他而言,这并不是一个理想化的口号,而是殚精竭虑追求的目标,并努力在戏剧表演教学与演出实践中积极进行探索。在教学方面,他把中国戏曲演员基本功训练的内容有选择地引进台词训练课、形体训练课以及表演课。教学实践证明,这些实验性的举措,对学员表演艺术素质的提高,有积极的意义。在任院长期间,欧阳予倩先生执导的剧目不多,但是,据曾经参加演出《桃花扇》和《一仆二主》的演员回忆:在排演过程中,欧阳予倩先生精细地指导演员把戏曲中的身段、台步、手势、眼神运用到戏剧表演中,为了更鲜明地表现人物的情感,把形体动作范式化、美化。[10]在这种饱含着激情的求索过程中,这位戏剧导演所具有的深厚的戏曲艺术修养和实践经验,成为一种巨大的潜能。遗憾的是,他的实验性探索,很快就中断了;由于种种原因,在这条线路上,他的诸多设想,尚未得以实现。

20世纪80年代,中国戏剧以多方位的探索,营造了一个繁荣期。针对演剧艺术而言,布莱希特的演剧理论一度成为关注的热点。在上述线路上继续探索者,或是浅尝辄止,或是由于剧目的总体质量受到限制。值得提到的是,徐晓钟导演也曾涉足于此。他的主张是:“继承现实主义美学传统,在更高的层次学习我国传统艺术的美学原则。”在他执导的《麦克白》《桑树坪纪事》《大雪地》中,都可以看到这一层面的探索。

王晓鹰执导的《理查三世》,可以看作是这条线路上一次新的实验,它在融合戏曲元素的范围上进一步扩展了,而且,为戏剧理论、批评提出了更多的、有价值的问题。

在我看来,所谓“中国演剧学派”,还只是处于探索的过程之中,无论是理论的系统性,还是方法的完整性,都尚是期盼中的未来,这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所涉及的问题,要远比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与梅耶荷德的结合,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与布莱希特的结合都要复杂得多。不过,在它的未来走向中,先行者们提供的经验,至少有两点是很重要的。

其一,应该坚守、发扬戏剧演剧艺术的基础。在先行者们已经进行的探索中,这一基础被确认为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剧体系。焦菊隐先生认为: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是一个有机的理论,是一个原则,是一个演剧的科学”。他强调的是:“它既然是一个体系,我们就应该寻求如何通过我们自己的方法,把它在中国的土壤里培养、发展、壮大起来。”[11]融入中国戏曲演剧的元素,就是他选择的方法之一。欧阳予倩先生从1934年开始研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著作,新中国成立以后,对这个演剧体系进行较系统的研究。他认为,这个体系是“全世界戏剧工作者的经典”。但他又强调说:“我觉得我们学习斯氏很不够。”为了正确运用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去培养导演,中央戏剧学院开办了“导演干部训练班”,并聘请苏联著名导演为该班授课。同时,他又明确指出:戏剧表演艺术“要在戏曲的表演艺术当中吸取精神”。他追求的正是两者的融合。值得提到的是,黄佐临先生追求的是所谓“写意戏剧观”,为此,他格外重视借鉴布莱希特的理论与实践。但是,在排演《中国梦》涉及人物的情感内容时,他强调说:“为了体现这些细致复杂的情感内容,我们必须依靠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12]托夫斯坦诺戈夫谈到表现派与体验派的结合时,把斯氏体系定位为“内容”,是有道理的。如果说,戏剧表演艺术的规律可以概括为“体验是基础,表现是目的”,那么,演员要表现的是剧中人物在特定情境中的情感内容,只不过,表现的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即兴的,也可以是范式化的。忽视这一内容,“表现”就成为“空洞”的形式。正因为如此,如把中国戏曲元素融入戏剧表演艺术的探索中,创作主体更应该坚守斯氏体系这一基础。

其二,戏剧与戏曲,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演剧形态,如说把戏曲中的某些元素融入戏剧表演艺术,绝不意味着照搬戏曲表演的套路。有人认为,戏剧不能“戏曲化”,这确实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戏曲演剧的本体特征是“程式化”,无论如何,把戏曲表演艺术的程式化体系搬进戏剧,绝不是戏剧发展的正确选择。究其本质,戏剧艺术是排斥程式化的,前面提到的动作的范式化,或者“准程式化”,与戏曲中的程式化是有区别的。我之所以把《理查三世》中的某些场面的处理称之为“准程式化”的,也是想说明,那些是由戏曲中的某些程式蜕变而成的,并非它们的照搬。诸如此类的问题,正是“中国演剧学派”理论研讨的对象。我想强调的是,欧阳予倩先生曾经说过:“我们在向传统(指中国戏曲)学习的时候,要真正懂得好坏,这就必须深入研究,把自己变成内行,浅尝辄止,可能一无所得。”[13]只有懂得透彻,才谈得上“化”。正因为如此,尽管国外的戏剧家们也谈到借鉴中国戏曲艺术,他们毕竟受到“所知甚少”的限制。真正完成“借鉴”的,应该是国内有志于此的导演艺术家们。

以上所谈,是我在看过王晓鹰执导的《理查三世》后所感悟到的。有人认为,导演在这一剧目中所进行的探索,只是针对一部特殊的剧目所展示的探索成果,或许不具有普遍性。在我看来,导演的艺术创作,只能是在执导一部部剧作时,一次次完成的。针对不同的原著,每一次探索都是一次新的创作过程,而所谓“体系”,或曰“学派”,也只能是在不断地新的实验性创作中积累而成的,可能需要几代人的积累。我的期望是,王晓鹰导演在这条线路上的探索,既不要浅尝辄止,也不要断裂;凭借他对戏剧演剧基础(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掌握的坚实,以及对中国戏曲艺术研究的深度,有条件把这一探索继续下去,深入下去。

当然,这并不是中国演剧艺术唯一的线路。


(原载:王晓鹰,杜宁远.合璧——《理查三世》的中国意象[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6.)


参考文献:
[1]泰纳.莎士比亚论[M]//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莎士比亚研究.张可,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129.
[2]席勒格.莎士比亚研究[M]//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莎士比亚研究.张可,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54.
[3]席勒格.莎士比亚研究[M]//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莎士比亚研究.张可,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57-58.
[4]加斯纳.关于戏剧形式自由的观念(1956)[M]//童道明,主编.现代西方艺术美学文选•戏剧美学卷.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9:83.
[5]斯泰恩.戏剧的因素[M]//威尔逊(Wilson I.).论观众.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234.
[6]J·L·斯泰恩.现代戏剧的理论与实践(三)[M].象禺,武文,译.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9:149.
[7]布莱希特.布莱希特论戏剧[M].丁扬忠,等译.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0:43.
[8]张黎,编.布莱希特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44.
[9]于是之,等著.论北京人艺演剧学派[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5:5.
[10]澹台仁慧.回忆欧阳予倩老院长给我们排戏[J].戏剧,1987(4).
[11]焦菊隐.导演艺术创作[M]//焦菊隐戏剧论文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60-62.
[12]黄佐临.我与写意戏剧观[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0:541.
[13]欧阳予倩.话剧向传统学习的问题[M]//欧阳予倩全集(第四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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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霈生(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责编: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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