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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首部 | 高书生新书《文化数字化:关键词与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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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2-05-09
第3527期文化产业评论
值得说明的是,恰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该书的出版是对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文件的及时诠释。经作者授权,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节选了目录及导言内容,同大家分享。
编辑 | 半岛
《文化数字化:关键词与线路图》
“导言”内容
这些年,文化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做法是很超前的,有些方面甚至在引领时代潮流,文化数字化就是一例。数字化近两年才成热词,其实早在10年前,文化改革发展就开始布点、布阵、布局。
一、十年磨一剑
翻开《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专栏3为“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明确从文化资源数字化到文化生产数字化再到文化传播数字化,即实行全面数字化。
有句口头禅这样描绘规划:规划规划,写写画画,墙上挂挂。很遗憾,这句话对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明显不适用。
先看文化资源数字化:为支持中国唱片总公司对老唱片进行数字化修复,从2011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分三次拨付3100万元、企业自筹8000万元,对20世纪20年代到90年代的约13万面唱片金属模板、4.5万盘磁带母版的录音及相关的大量文字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其中包括孙中山《勉励国民》《告诫同志》《救国方针》演讲实录和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录音。此外,2013年,中央财政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完成了9000分钟的胶片转数字。
再看文化生产数字化:自2013年起,中央财政支持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当年支持业务流程再造,2014年支持数据库建设,2015年支持建设行业级平台。此外,中央财政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渠道,支持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301个。以上两个资金渠道共计安排20多亿元,并撬动企业投入及地方配套资金约48亿元。
最后看文化传播数字化:为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国家给予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税收减免优惠,“十二五”时期,仅企业所得税一项免税额近80亿元。此外,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北京歌华开展“电视图书馆”试验,2017年,中央财政作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予以支持,试验成果推广9个省市,覆盖高清互动电视用户近5000万户,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开阅览170万种中文图书、20多万集名校名师讲座,还可以通过电视机购买图书。
在“十二五”时期文化数字化建设取得突破的基础上,2019年,国务院在向全国人大报告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时,明确提出建设文化大数据服务体系的要求;同年,科技部会同中宣部等发布《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在重点任务中明确: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两个数字化,即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和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这标志着文化数字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万丈高楼平地起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从哪儿入手?还是要从基础做起,打好地基。
这些年,宣传文化部门和单位都积攒了不少数据:
一是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数据,比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仅照片就5000万张(140TB),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仅图片就达82万多幅(6.9TB),全国古籍普查654多万册、数据67万多7条。此外,被誉为“文化长城”、耗时30年完成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共计298卷、400册,约4.5亿字,收集相关资料逾50亿字(包括曲谱、图片),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数据库。
二是文化生产机构自建的数据库,包括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在内的新闻单位自建的媒资库,出版社自建的数据库。
此外,民间文化机构也积累了海量的数据。比如,由钱锺书先生1984年发起的“中国古典数字工程”,收录了远古至清代的全部文献、近20亿字,时间跨度约6500年。该工程包括人名库、日历库、地名库、作品库等“四大库”和工具库、图片库、地图库、类书藏品库以及书目数据汇编库等“五附加库”。其中,收录人名40 万,比《中国人名大辞典》多5倍;收录汉字7万多字,比《康熙字典》(4万多字)收录得多。
以上所列的数据虽是“冰山一角”,但特点很明显——都是供给侧的,这跟时下热议的大数据有本质区别,它们不是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而是生产要素。
数据是海量的,并且都可以作为创作生产的素材,怎么才能用起来?
数据安全是首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文化基因数据,其地位同生物基因数据一样重要。生物基因数据被盗取,可被制成生物武器;文化基因数据被盗取,民族的历史文化会被改写。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首先要为数据安全设置多道“闸门”:
第一道:国家文化专网。不搞重复建设,依托现有的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和广电5G网络而形成。国家文化专网闭环运行,同互联网物理隔离。全国各级各类宣传文化部门和单位将其数据中心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所有文化数据的生产加工就在闭环系统内完成,所生成的文化数字内容同互联网平台对接。
第二道:数据存储分布式。不把所有文化数据集中在一起,依托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数据中心分布式存储,在国家文化专网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经授权方可开发加工数据。
第三道:标识解析可溯源。不取代现有数据标准,采用中国主导制定的信息与文献关联标识国际标准,使每个数据都有唯一的标识符,未经授权而获取的数据,就不被解析系统识别,在技术上确保“谁的数据谁做主”。
三、一花引来万花开
国家文化专网的形成和发展,催生一系列文化新形态、新业态、新业务、新模式,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呈现生机勃勃、焕然一新的景象。
国家文化专网依托现有的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和广电5G网络而形成,国家文化专网接入服务将成为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一项新业务,如同互联网接入服务。全国宣传文化单位共计210万多个,其中文化服务单位157万多个,如果全部接入国家文化专网,百兆接入服务费按每年6万元估算,收入就是千亿元级规模。2020年,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收入756.98亿元,其中,收视维护费、付费数字电视、落地费等传统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收入520.61亿元。
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可以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化服务。这又可以激活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使其成为真正的要素市场。这些年,很多宣传文化单位积攒了大量数据,不敢拿到公网上交易,数据变不成生产要素,更不可能变现。专网同公网物理隔离,数据安全有保障,宣传文化单位无需自建平台,只要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就如同走进“数据超市”,有数据的可以卖数据,缺数据的可以买数据,数据变现收入将成为宣传文化单位新的收入增长点,催生数字化时代文化生产专业化分工新格局,做内容的不再为缺平台、渠道发愁,专业的事让专业人干。
国家文化专网及其文化数据服务平台集成各类同文化生产适配的各类应用工具和软件,为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机构等宣传文化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创造条件,文化资源数据经过解构、重构生成丰富多彩的文化数字内容,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分发到互联网平台以及文化馆、新华书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中小学、购物中心、旅游景区等,贯通线上线下,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明数字化成果随处可见,想不看都难。
四、下好文化数字化这盘大棋
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五化:
一是文化资源数据化。全面梳理中华文化资源,推动文化资源科学分类和规范标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数据的标注和关联,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系统展现中华文化的整体资源、整体风貌,加深对中华文化的整体性认识和把握。
二是关联数据资产化。推动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将文化资源数据采集、数据加工、数据挖掘与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强化数据关联的基础性、专业性,科学解析文化资源数据,深度挖掘文化数据价值,将凝结文化工作者智慧和知识的关联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延展成数据检索、数据关联、数据重构的供应链、价值链,培育文化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是数据分享平台化。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形成国家文化专网以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省域中心和区域中心,规划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中心。推动建立具有国家主权的标识解析系统,并在原有结算支付功能基础上,探索同国家文化专网实时交易相匹配的方式手段。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建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态的数据流通和协同治理,对接互联网消费平台,支撑文化数据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文化数字内容,畅通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
四是创新创造智慧化。以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为纽带,促进文化生产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优化文化生产方式,推动文化基因图谱化、文化数据检索便捷化、文化数据加工生产智慧化,努力实现站在五千年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文化创新创造,不断创作生产出更有底蕴、更接地气的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
五是消费体验场景化。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提升数字化文化产品的视觉冲击力和听觉亲和力,展现中华文化的魅力和风采,优化文化消费环境,拓展文化消费空间,扩大文化消费规模。
按照上述推进思路,文化数字化可分为以下步骤:
第一步:形成国家文化专网
实施主体: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主要任务:
1、依托现有网络设施,形成闭环系统;
2、依托我国主导的国际标准,在国家文化专网部署提供标识编码的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的技术系统(简称文化数据标识服务系统);
3、完善结算支付功能,探索同国家文化专网实时交易相匹配的方式手段。
第二步:搭建“数据超市”
实施主体:各文化产权交易机构
主要任务:
1、依托国家文化专网,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
2、改建或扩建交易系统,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检索、匹配、交易和分发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3、为机构进入“数据超市”提供开户等专业化服务;
4、集成同文化生产适配的各类应用工具和软件。
第三步:开展国家文化专网接入服务
实施主体: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主要任务:
1、依托现有网络设施,贯通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
2、为不具备单独设立数据中心的机构,提供数据存储等专业化服务。
第四步:地毯式扫数据
实施主体:各文化机构
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历次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积累的数据、新闻单位自建的媒资库以及出版机构等自建的数据库;
2、依托我国主导的国际标准,在各文化机构数据中心部署底层关联服务引擎和应用业务软件(简称底层关联集成系统);
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将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按照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节庆、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报刊、视听(音像)和交互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进行分类;
4、依托专业化知识图谱,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进行编目;
5、对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特征进行描述并标签化,形成关联数据;
6、开放关联数据信息,并在“数据超市”可视化呈现,授权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实时检索、匹配和交易;
7、在“数据超市”检索、购买文化资源数据。
第五步:超大规模加工数据
实施主体:各文化机构、文化科技机构
主要任务:
1、对文化资源数据进行专业化解构、关联,形成文化生产及再生产素材;
2、对关联数据进行专业化重构,形成文化数字内容;
3、按照场景化、沉浸式、交互式等需求对关联数据进行加工、呈现;
4、按照文化数字化新要求,改造业务流程,实现数字化可持续发展。
第六步:多渠道分发文化数字内容
实施主体: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主要任务:
1、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和电视机“大屏”,将文化数字内容分发到千家万户;
2、对接互联网消费平台,将文化数字内容分发给移动终端“小屏”和交互式网络电视机“大屏”;
3、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将文化数字内容分发到文化馆(站)、学校、书店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商场、景区、车站、码头、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
第七步:大水漫灌式促消费
实施主体:各文化、教育机构,互联网公司,旅游公司等
主要任务:
1、对接国家文化专网,推动文化消费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
2、将文化消费数据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实时反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引导文化数字内容的创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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