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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百科|浅聊“数字艺术”与“加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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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2-04-13
随着NFT的普及与区块链技术的迭代,加密艺术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创作手段,使艺术创作者与技术的互动变得越来越多元,让艺术家与创作者拥有更大的创作空间和永久拥有画作的收益权,并最终对基于创作和版权的所有市场产生积极影响。加密艺术的诞生,成功地创造出了一个新兴的艺术市场,促进了一个便于购买、销售和展示加密艺术的可连接全球的市场。
如今艺术品收藏也已不再是少数人的兴趣爱好,特别是在 NFT 以及加密艺术品的风潮开始之后,大家可以不再通过苏富比、佳士得这样的老牌拍卖行去获取艺术品,越来越多的线上平台为大众开始服务,让艺术品爱好者能够更加容易收藏艺术品。
佳士得拍卖CryptoPunks,图片来源于Google
那么什么是加密艺术?与数字艺术的区别是什么?原生加密艺术与非原生加密艺术分别是什么?加密艺术的价值是什么?我们将通过本篇内容去和大家一起探讨这几个问题。
1.1 数字艺术的概念
关于数字艺术这个概念,在廖祥忠《数字艺术论》中是这样定义的:“所谓数字艺术(Digital art),可被诠释为这样一种艺术形态:即艺术家利用计算机为核心的各类数字信息处理设备,通过构建在数字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的创作平台,对自己的创作意念进行描述和实现,最终完成基于数字技术的艺术作品。”
中国的数字艺术发展是与多媒体艺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图形设计软件、数字化技术、互联网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些不同方面的内容构成了丰富数字艺术,使得数字艺术成为含义广泛的术语,凡是与之相关的创作都可以称为数字艺术。但数字艺术又特指应用编程、计算机软件进行创作、表现为视频、计算机屏幕、投影、多媒介装置、数字输出打印的一类新艺术,它既有独立单元的作品,又有强调互动作用的作品,成为一种新兴的艺术领域。
数字艺术的形式多样,包括:数字绘画、数字摄像、数字录像、互动装置、电脑游戏、电脑动画、多媒体艺术或其他艺术形式混合的艺术。
广义来说,任何利用数字科技作为创作或展示过程一部分的艺术作品或实践形式,都可以界定为数字艺术。
1.2 数字艺术的发展历程
数字艺术的发生最早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计算机艺术的呈现为数字艺术提供了条件。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也是数字艺术的早期发生和探索的阶段。美国数学家、艺术家本杰明·弗朗西斯·拉波斯基(Ben F. Laposky)从1950年开始创作了100多幅示波图作品,他称之为“OSCILLONS”。这些迹线图像是使用一组连接在一起的电子设备生成的,它们产生复杂的节奏波形,这些波形是从阴极射线示波器的屏幕上拍摄的。因此他被认为是第一个利用示波器作为媒介创作电子抽象图像,也可以说是计算机图形学的创造者。
数字艺术的发展历程可分为20世纪60年代萌芽时期,70年代探索时期,80年代普及和兴旺时期,90年代深入发展时期。
传统艺术向数字艺术转变发生于20世纪晚期,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主要是通过三个过程来演变的,从20世纪60年代的影像艺术(Video Art)到以观念为重,再结合表演艺术、身体艺术、声音艺术和激浪派艺术的其他方面的影像装置艺术(Video Insallation Art),再到使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的的人工智能艺术(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rt),艺术与科技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加入到数字艺术的行列。虽然数字艺术极富艺术创意,但其并没有独特性,可以进行复制等行为,导致并不能做到完美的溯源和保证版权,而附加区块链属性的加密艺术,则使数字艺术变为稀有、独特的存在。
2.1 加密艺术的概念
当今,加密艺术这个概念尚没有一个准确、全面且清晰的定义。但是有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加密艺术是与区块链技术相关的一类艺术。加密艺术目前主要通过NFT方式,将传统的艺术品或数字艺术品铸造在区块链上,实现艺术品的加密、持有和流通。加密艺术品与传统艺术品相比,能够确认艺术品的独一无二性,并能对其创作者及历任所有者做出明确的辨识。因其所有权唯一、表现形式独特、具有数字稀缺性的特点,加密艺术品通常被赋予额外价值,也被认为是一种数字资产。
加密艺术(CryptoArt)的载体NFT(Non-Fungible Tokens)即非同质化代币,诞生于以太坊(Ethereum)的产物,可理解为每一个NFT都有独立且唯一的标识,并且不具备可互换性。
2.2 加密艺术的基本共识
按照现在社区和用户的共识理解,现阶段加密艺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去中心化:由区块链技术支撑,艺术品确权或者存储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上,由持有者真正拥有,艺术家可以不受限于第三方或中间人进行发行;
无需许可:任何人(无论种族国籍地理位置)可以进行交易,转移,甚至销毁;
宽泛的艺术形式:不拘泥于图片形式,可以是动图gif、影像,目前也已经发展出了可编程的艺术品形态;
开放和有效的价值衡量:艺术品的价值取决于用户的喜好以及开放交易市场的自由交易价格。
2.3 NFT的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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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密艺术的创作来源来看,加密艺术可以分为原生加密艺术与非原生加密艺术。
3.1 原生加密艺术
原生加密艺术作品是由创作者使用数字技术、区块链技术创作或记录的数字艺术品。包括直接由编程产生的艺术作品,并将作品存储在IPFS或其他分布式存储,通过智能合约上链生成NFT。创作者法律意义上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或机构。创作工具是数字技术,如:计算机软件、数码照相机、数码摄相机等。
3.2 非原生加密艺术
非原生加密艺术作品是由创作者使用非数字技术工具创作的艺术品,由原创作者原始取得、继受取得主体、授权主体或拥有合法的权利来源其他主体等,通过数字技术转换工具,将实物作品转换成数字文件并存储在IPFS或其他分布式存储,并通过智能合约上链生成NFT。
比如:油画、水墨画、胶片创作的照片、铜版画、石版画、木版画、雕塑、其他综合材料作品。创作者法律意义上的主体与原生加密艺术作品一致。数字技术转换工具:数码照相机、数码摄相机、计算机软件等。
简单来说,非原生加密艺术作品是对传统艺术作品进行加密升级,成为加密艺术品,加密的是一种“历史”。而原生加密艺术直接采用数字技术或者区块链思维与技术创造区块链艺术作品,打造加密艺术IP,并通过智能合约,赋予了加密艺术发展的无限可能性。
《Nyan Cat》by Chris Torres,售价:300ETH
图片来源于NYAN.CAT!
1.实现艺术品溯源与确权
加密艺术NFT的所有作品是用区块链的基础来搭建作品的数据层,是可以确定真伪的,也能查到每一次流转的真实信息,价格是完全透明的,因此解决了传统艺术品的确权和溯源问题。同时解决了数字作品的所有权以及其数字化的稀缺性,从而解决了数字艺术品的收藏价值问题。
2.增加艺术品的可交易价值
传统艺术品在运输、仓储的过程中对环境有着极高的要求,而NFT艺术品没有物流运输的环节,并且NFT艺术品因为其在线交易并在线获得拍品的方式,交易不再需要中间商的介入,十分便捷。
3.为创作者提供更好的经济效益
加密艺术品拥有可溯源性,且交易环节通过智能合约执行,作品的每一次的再流通,艺术家都可以获得智能合约中约定比例的创作权分润,从而可以让艺术家拥有追续权,实现作品的永久收益分成。
《Portrait of A Mind: Block 21》,Robert Alicen
2020 年 10 月,纽约佳士得拍卖全球最大的区块链艺术作品
包括:一件实物和一件NFT收藏品,图片来源于佳士得
Robert Alice,《Block 21(42.36433°N,-71.26189°E)》
(来自《Portraits of a Mind》心灵的肖像系列)
此拍品于2020年10月在佳士得拍卖以131,250美元成交
是佳士得出售的第一个NFT,图片来源于佳士得
当我们在购买加密艺术作品时,我们在购买什么?
一张可以被截图或者复制的电子图片,当它放到了一个平台上,生成了一条NFT链上的记录,便拍卖到上百万的天价,相信有许多人都会对此感到匪夷所思。为什么要购买加密艺术作品?我们该如何理解加密艺术品的价值?在区块链和NFT加密艺术的狂热下,势必还有一大批人没有与加密艺术作品的价值达成共识,因此他们对于NFT艺术作品的收藏或拍卖行为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艺术家铸造了一件加密艺术作品,然后收藏家买下了它,从此这件作品就归属于这位买家。这一过程被真实且永远地记录在区块链上,无法被篡改,所以关于加密艺术的收藏与价值,我们购买和收藏的不仅仅是区块链上的真实性证明和一条永不消逝的所有权记录,加密艺术品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一句话:「Everyone can see it, but only one owns it」。
所谓价值,或许是共识的代名词。但无论如何,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艺术首先是艺术作品。加密艺术重要的不仅是加密,NFT和加密只是一种赋予其可追溯、独特性、版权价值的互联网技术,它作为一个工具改变了艺术的传播方式和市场生态,真正重要的还是在于其本身的艺术价值。我们要清晰并不是所有的加密艺术品都一定有很高的收藏价值,或者不是每件优秀的艺术作品都会拍卖出6900万美金的天价,因为“喜欢”才应该是艺术收藏的第一原则。
Crypto Art x Scarcity = Market Value
加密艺术 x 稀缺性 = 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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