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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多省市绿色照明新规划、新倡议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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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国多省市发布照明节能改造新规和节约用电倡议,为市民创造绿色低碳的城市光环境。
近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围绕“强能力、促转型、提质效、重创新、稳供给、增协同、抓改革”7大方面设置了81项能源发展重点任务,并提出了总投资1866亿元的能源领域重点项目清单,确保《规划》能够落地,而且务实管用。
在照明方面,《规划》提出,加强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加快实施照明系统、空调系统、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到2025年,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持续推进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深化城市照明低碳、降碳改革。
《征求意见稿》指出,至2025年,广州将力争在城市照明建设方面上新水平。进一步提升照明设施亮灯率及完好率;全面推进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在城市照明的低碳、降碳方面取得初步进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至2025年,广州道路路灯亮灯率及完好率持续提升,快速路、主干道和重点区域达到98.5%,次干道、支路达到96%,城中村道路、乡镇道路、内街内巷等其他道路达到90%;景观照明设施达到95%。故障处理及时率达到99%。
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到2023年,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实现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成为山东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达到全国前列,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照明方面,《意见》提出,加强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重点发展节能电器、节能输变电装备、高效内燃机、节能电机及拖动设备、节能锅炉、高效照明、节能计控等节能装备或产品。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空调等综合性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按照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为加快上海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快速、全面发展,助力制造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上海发布《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 2025 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产业规模显著提高,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推广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服务企业,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长率力争达到 8%,规模达到 2500 亿元以上。产业空间布局持续优化。聚焦中心城区、浦东新区、宝山、金山等不同区域的不同产业功能,形成“4+X”节能环保产业布局。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建设 10 家以上市级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实现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突破,装备成套化与核心零部件制造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推进“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 10 家节能环保龙头企业,100 家核心企业和 1000 家特色企业。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日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杭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最终实现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以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为契机,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规划》提出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主要目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15690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公共机构用水总量控制在3372万立方米以内;全市公共机构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2.17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2022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规划》提出: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持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加快绿色建筑从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
到2025年,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35亿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年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左右,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做出贡献。
2022年3月4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编制公共建筑节能78%、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建立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全市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大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
2022年2月21日,营口市政府官网发布《营口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规划》要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
近日,常德市灯饰管理处结合我市城区路灯用电实际情况,对江北城区照明亮化设施进行节电管制。
常德市江北城区有功能性照明路灯7万多盏,亮化照明设施共215处,覆盖649栋楼宇。从3月28日起,江北城区路灯每晚开灯时间以经纬度设定的时间为标准推迟15分钟,每晚关灯的时间提前15分钟。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光照情况进行调整。此外,城市路灯每晚的半夜灯开启时间由原来的23:30分提前到21时,武陵大道半夜灯从22时开启。
常德市灯饰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江北城区照明亮化设施进行节电管制是城市管理精细化的重要环节,灯饰管理部门将科学调节路灯开关灯时间和缩短亮化时间,对不同路段实行一路一策,对路灯监控系统实施升级维护,优化远程管理,加强城区管线、箱变修护,持续推进节能改造,既要科学合理节电,又要确保民生和安全。
3月30日,广东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我省全社会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节约用电。一是要求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3层以下尽量走楼梯;商场、餐厅等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二是鼓励错峰避峰用电,提倡用电工商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主动错峰避峰用电,通过错避峰生产和轮休等方式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
严格城市景观照明用电管理。结合节能减排和电力保供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和优化城市景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项目建设、科学合理做好景观照明启闭管理、明确景观照明用电价格政策、加强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组织实施。
1、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绿色节能办公,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
2、景观照明控制用电。从严控制媒体墙、“灯光秀”类工程项目建设;不得建设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压减高速公路、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减少亮灯数量和时间。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将本地区景观照明项目用电与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等民生用电严格区分,对“灯光秀”等非民生用电项目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
3、工商业科学合理用电。提倡用电工商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主动错峰避峰用电,通过错避峰生产和轮休等方式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大力推广使用节电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引导用电工商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逐步淘汰高耗电、高耗能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大型商场、宾馆、餐厅、写字楼等应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提倡结束营业前半小时关停空调。
4、家庭社区节约用电。鼓励广大市民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人工照明;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
1、公共机构率先垂范,节约用电。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绿色节能办公。办公场所空调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适当减少照明灯具数量和功率,优先选用更高效的节能灯具,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下班时应确认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
2、工商企业积极主动,科学用电。大型商场、宾馆、餐厅、写字楼等应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提倡结束营业前半小时关停空调。工商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主动错峰避峰用电。大力推广使用节电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工商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逐步淘汰高耗电、高耗能的落后技术和产品。
3、居民社区低碳生活,绿色用电。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居民在家尽量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过道灯尽可能使用触摸、声控开关,防开长明灯,小区公共照明灯建议使用节能灯具,减少亮灯时间。长时间离家时,应拔掉电器插头,减少待机耗电。
4、景观照明严格管理,控制用电。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合理控制运行时间和规模。不得建设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确保城市道路、广场等功能照明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照明需要。将景观照明项目用电与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等民生用电严格区分,对“灯光秀”等非民生用电项目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
《倡议书》号召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提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绿色节能办公,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人工照明;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下班时应确认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
《倡议书》提出控制城市景观照明用电。建议从严控制媒体墙、“灯光秀”类工程项目建设;不得建设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压减高速公路、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减少亮灯数量和时间。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将本地区景观照明项目用电与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等民生用电严格区分,对“灯光秀”等非民生用电项目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
《倡议书》呼吁工商业用户科学合理用电。倡导用电工商企业积极响应并参与节约用电活动,主动建立科学用电制度,提高员工节约用电意识。结合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主动错峰避峰用电,通过错避峰生产和轮休等方式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使用节电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逐步淘汰高耗电、高耗能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大型商场、宾馆、餐厅、写字楼等应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提倡结束营业前半小时关停空调。
《倡议书》号召家庭社区节约用电。鼓励广大市民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用水,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倡导绿色出行,鼓励“135”出行方式,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办公节约用电。梅州市政府机关呼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带头绿色节能办公,带动全社会节约用电,督促各委室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带头节电,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下班时确认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
严格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加强和优化城市景观照明管理能够有效节约用电。梅州市城市照明养护中心主要通过科学调整亮熄灯、改造安装节能稳压箱、大力推广使用LED节能路灯等措施,严格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加强节约用电。针对下半夜行车和路人较少的情况,对功能照明道路采取隔盏亮灯措施,科学调整亮熄灯时间;同时关闭部分非必要亮灯区域,缩小亮灯范围,仅保留重要路段及部分小范围安全照明灯光,其余景观灯全部关闭,非必要不开启,达到降低电耗的节能效果。
此外,针对梅州城区此前使用钠灯及大功率投光灯照明功率大、耗电大、照度低的弊端,梅州市城市照明养护中心采取加大力度更换、安装LED灯的方式实现节能,目前全城区老式照明灯具基本更换完毕,LED灯实现全覆盖。
政企单位带头示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非工作时段及时关闭设备电源,白天光线充足时不打开照明灯,养成“人走灯熄”习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下班切断一切办公设备电源,做到“人离、机停、电断”。合理调节电梯运行系统,倡导6层及以下办公场所使用步梯,减少电梯使用。
居民生活低碳助力。居家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倡导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做到随手关灯;减少空调使用时间,设置制热温度不高于20°C;尽量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离家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倡导绿色出行,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倡导住宅小区公共照明使用节能灯具,合理调控压减夜间照明数量和时间,宣传低碳生活理念。
工业企业科学运行。工业企业科学调整和合理安排企业生产计划,通过调班运营、错峰运行等方式,支持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积极采用符合国家能耗标准的节能设备,避免设备空载运行,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降低用能成本。
公共建筑合理用电。推动落实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倡导利用新能源技术解决公共建筑用电需求;合理设定冬季采暖温度,在保障安全前提下,严格控制城市景观灯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时间,打造建筑综合能效示范,引领绿色低碳新风尚。提倡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场所在用电高峰时段自觉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照明灯具,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人走灯灭”。
1、严守景观照明项目建设节约用电原则。新建、改建、扩建景观照明项目要严格遵循《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结合节能减排和电力保供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本市景观照明项目方案的评估审查,坚决贯彻“控制总量、优化存量、适度发展”的总体要求,从严控制媒体墙、“灯光秀”类工程项目建设;不得建设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
2、科学合理做好景观照明启闭管理。全市景观照明启闭时间按市绿化市容局要求执行。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各类“灯光秀”项目运行管理方案,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合理控制运行时间和规模,并与本地用电集中时段进行错峰。
3、明确景观照明用电价格政策。本市景观照明项目用电与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等民生用电严格区分。对“灯光秀”类景观照明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选择进入电力市场的,按照市场价格购电,若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4、加强景观照明集中控制。为优化本市景观照明日常运行管理,加强对本市景观照明项目的用电管理和计量,依据《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核心区域、重要区域内以及在重要单体建(构)筑物上设置的景观照明,应当分别纳入市级、区级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对已建景观照明设施中应纳入集中控制系统的,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做好纳控工作,做到应控尽控;对新建、改建、扩建景观照明设施中应纳入集中控制系统的,应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同步做好纳控工作;对已纳入集控系统但尚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先完成一键启闭功能改造,其他功能逐步进行改造提升。
5、加强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组织实施。各区要全面落实通知精神,加强协调联动,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把景观照明节能节电做实做细做到位;积极推进落实已建、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大力宣传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的重要意义,树立节能节电意识;大力推广景观照明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运用,全面加强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工作。
END
来源:中国照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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