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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通知

2022-04-19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文华大奖
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根据《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办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遵照评奖标准和参评条件,做好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核、材料审查和组织申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可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1个最具代表性优秀作品参加终评。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承办地可报送2个最具代表性优秀作品参加终评。报送前,须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向社会公示,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报送材料包括:

(一)申报工作总体情况;

(二)参加终评作品的剧本、节目单和申报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能够佐证演出场次的证明等材料各3份,以纸质文件形式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ysswhj@mct.gov.cn;

(三)作品高清影像(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和5张剧照(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EG),以U盘形式报送;

(四)报送作品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另附省级党委宣传部门审读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有关部委所属文艺单位参照以上要求,报送1部作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评委以观看录像的方式进行评议,产生3—5个最具代表性优秀作品参加终评。

二、单项奖
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可在编剧、导演(编导)、音乐创作、舞台美术、演员门类中,报送1—2个门类相关人员(每门类1人)参加单项奖评奖,并排出顺序。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有关部委所属文艺单位报送1个门类相关人员参加单项奖评奖。报送材料包括:

(一)参评人员申报表、所在单位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等材料各3份,以纸质文件形式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ysswhj@mct.gov.cn;

(二)参评人员代表性作品的演出高清影像(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和本人照片(2寸近照1张、参评文华表演奖还需6寸剧照1张,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EG),以U盘形式报送;

(三)参评文华编剧奖需提供代表性作品的剧本,参评文华导演奖需提供代表性作品的导演阐述,参评文华舞台美术奖需提供代表性作品的舞台美术设计稿、设计理念阐述等,参评文华表演奖需提供能够佐证本人演出场次的证明材料;

(四)参评人员代表性作品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另附省级党委宣传部门审读意见。

三、有关要求
演出场次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按剧目首演以来时间跨度平均折算(以“月”为单位),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要确保申报剧目和参评文华表演奖人员符合演出场次要求。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演出的相关佐证材料可于2022年6月10日前补充提交)。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有关部委所属文艺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将材料寄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综合处,信封须标注“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材料”字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100020
联 系 人:吕锋、刘凤梅
联系电话:010-59881752、59881759,59881332(传真)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1.第十七届文华奖文华大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2.第十七届文华奖文华单项奖参评人员申报表

阅读原文


图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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