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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启动文创产业扶持申报,重点支持演艺新空间,民间剧团等 | 各省市演艺帮扶政策相继出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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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受疫情影响,文旅演出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全国多地的相关部门,先后出台系列纾困政策。更大力度帮助文旅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近日,上海疫情反复,导致文旅演出行业出现停滞状态,上海于是启动文创产业财政扶持申报,帮助文旅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云南、山东等各地的相关部门,也针对文旅等服务业,先后出台系列纾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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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22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列明的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对网络视听、动漫、艺术品、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电竞、演艺等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进行成果资助。
(一)网络视听。支持本市网络视听内容精品项目,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视听专业节目(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网络音频节目等)。支持网络视听活动在本市举办。
(二)动漫。支持本地优秀原创动漫内容制作、动漫技术提升、动漫作品“走出去”以及重点动漫活动。
(三)艺术品。重点围绕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月品牌打造,支持本地艺术博览会、画廊、艺术品拍卖行发展,鼓励搭建面向本市的艺术品产业服务平台及创新项目建设。
(四)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支持多业态消费集聚区、夜间文化消费、文创产品开发、展示推广和交易平台等项目。
(五)电竞。支持在本市举办的大型电竞品牌活动、运营良好的电竞场馆、取得优秀成绩的电竞战队以及提供高质量内容制作分发的平台。
(六)演艺。支持剧场演出、演艺新空间发展、多业态融合发展、民营院团发展。支持“五个新城、南北转型”重点项目和演艺票务机制实践。
成果资助类项目应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完成(网络视听活动项目除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支持方式
文创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优先支持事项。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区级资金1:1配套项目;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不予支持事项。申报单位承担的文创资金扶持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或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规责任)被取消申报资格的,或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不予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等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细则》。
(二)申报材料
1. 所有材料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提交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 成果资助类项目须提交书面材料两份,封面应有申报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须加盖骑缝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 通过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column/ot/onething.html),选择“市级支持资金申请”,选择“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请确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PDF文件有水印并妥善保存)。
(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
2. 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25日(4月25日16:30系统关闭)。
(二)提交书面材料
1. 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2.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网络视听、动漫、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项目: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静安区巨鹿路709号甲,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物局)政务服务中心。
艺术品、电竞、演艺项目: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静安区巨鹿路709号甲,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物局)政务服务中心。
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三)评审流程
成果资助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旅局会同市文创办、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成果资助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
五、评估监管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资金用途或终止项目的,须报市文创办审批。
市文旅局将按照本市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会同市文创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有权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文创资金使用规定或项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保留变更、终止、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六、咨询方式
网络视听: (23118231,wlstsh@163.com)
动漫: (23118172,23118171,shwhcy@126.com)
艺术品:(23118161,23118166,wgjcwq@163.com hellotj36@163.com)
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 (23118168,23118173,sinastone@126.com)
电竞: (23118161,wgjcwq@163.com)
演艺: (23118161,23118158,wgjcwq@163.com)
“一网通办”技术咨询: (38919099)
咨询时间: 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2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声明
1. 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2. 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市文旅局、市文创办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举报。
3. 本“申报指南”由市文旅局、市文创办负责解释。
附件:
成果资助类项目之演艺申报细则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支持剧场演出、支持演艺新空间发展、支持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民营院团发展。支持委托专业机构为演艺单位搭建平台、提供专业服务。支持“五个新城、南北转型”重点项目和演艺票务机制实践。
(二)申报条件
1. 剧场演出资助: 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举办营业性演出,推动演出市场复工复演,持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的专业剧场。
2. 演艺新空间资助: 2021年全年各类演出和活动场次达到50场以上,并获得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授牌的演艺新空间。
3. 多业态融合发展资助: 以演艺为中心,综合运用文化、旅游、商业等优质资源,打造多业态融合发展品牌项目的本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4. 民营院团发展资助
(1)创作和演出资助积极从事创作和演出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2021年演出场次超过30场或者2021年有原创新剧目上演。
(2)展演活动资助为民营院团举办的各类展演活动。申报单位应对演出行业有深入全面了解,对本市演出市场有深入研究,对戏剧、音乐、舞蹈等各类演出具备专业的鉴赏能力,有丰富的大型活动举办经验。
(3)宣传推广资助
为民营院团及其剧目创作演出举办的宣传推广活动。申报单位应对演出行业有全面了解,对本市演出市场有深入研究,有丰富的大型活动举办经验。
(4)演艺人才培训资助
为民营院团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专业人才提供的有关市场营销、项目运营、剧本创作、剧团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申报单位应具备演出行业各领域专业培训班举办经验。
5. 演艺票务机制实践项目资助:运用大数据技术为演出市场管理提供数据服务的项目,申报主体应熟悉上海演出行业,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服务。
(三)申报材料
1.《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演艺)》。
2. 其他申报材料详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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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预计兑现奖补5550万为文旅企业纾困
今年一季度,云南省先后出台了两项针对文旅行业的政策措施,一是《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二是《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4月8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云南省文旅行业纾困和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最新情况。
一、奖补贴息方面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90家旅行社和57家旅游演艺企业提交了奖补申请,将于近期全部完成审核、公示、评审工作,预计兑现奖补金额5550万元,企业流贷贴息正在集中开展各类文旅企业网上申报受理工作,预计将分期分批补助贷款贴息资金6000万元左右。
二、“两劵”发放方面
目前相关部门已通过比选确定了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和自驾车送油券发券油企,将适时推出并开展发券活动,预计第一轮发券资金2700万元(其中文旅消费券1200万元、自驾车送油券1500万元)。
三、景区门票优惠方面
全省已经完成参与景区摸底调查,在执行政府指导价的141家A极景区中,已经有74家报名参与优惠促销活动,预计将补助资金5亿元左右。
四推动文旅项目落地方面
云南省级相关部门正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支持重大文旅项目落地建设,云南省预算内安排5000万元经费用于旅游项目前期工作,第一批申报的25个项目已获批,共安排经费3200万元,100亿元地方专项债项目及第二批拟申报前期经费支持的项目也在抓紧申报中。
五,落实减税降费方面
云南省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目前全省注册登记的1138家旅行社,已经提出申请并完成退款的有822家,占注册总数的72.2%,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文旅企业,云南省将继续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下一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服务,及时分析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持续深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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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部门,出台5条文旅业帮扶措施
4月2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文旅行业作为重点帮扶的困难行业之一,有针对性地提出5条专项帮扶措施和13条普惠性政策,有望化解全省文旅企业燃眉之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其中,关于文化和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如下:
一、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政策
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持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通过保险代替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二、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范围
制定出台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活动的细化办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鼓励基层工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省域内A级景区通卡或收费公园年票(卡)。
三、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四、创新推进民宿证照办理
创新证照办理方式,探索推行由公安、消防、文化和旅游等多部门联审联批运行机制,推进旅游民宿证照办理。
五、加强文旅企业信贷支持
构建金融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建立重点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和中小微文旅企业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对中小微文旅企业的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纵观多地出台的帮扶政策,大都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适用性高,对于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希望上述内容能为同行朋友们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所在的城市新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欢迎在下方留言区留言。
以上内容来源于各地官方媒体,上海市文旅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旅山东等,由道略演艺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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