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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FT收藏实录 |边买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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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2-01-11
“我是个艺术白痴,我想通过购买NFT来了解这个领域。”
Jolestar的英文名来自polestar,因为专注于java语言将首字母改成J。资深程序员自称对艺术一无所知,早年只从艺术品电商平台购置过版画装饰房间。在NFT带动的加密艺术热潮下,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参与来试着理解”艺术圈”。面对眼花缭乱的视觉作品,他试图通过理性的思考来支持不确定的感受。他在艺术品的版权、归属、价值认定方面尝试建立模型来分析创作和收藏的关系。2021年12月,Jolestar在加密艺术平台TopBidder上竞价头部作品《YPA721》,收藏品总金额达46.8 ETH,成为该平台收藏家top 1。在谈到购买这件作品的理由时,Jolestar介绍说”在实物上刻上自己的数字钱包地址确实很有吸引力”。
《YPA721》是艺术家CryptoZR探索区块链文化起源的作品。在太平洋西部的雅浦岛上,人们用巨大的石币来标记财富。石币上的刻字代表着财富的归属,而这些置于公共空间的石币通过岛上居民的记忆来保证它的合法性。这个经济模型被认为是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账本的原型。《YPA721》由NFT动画和石币实物两部分组成,所有出价者的地址都将被刻在石币上,现在已经出价54轮。TopBidder平台笼络了大比例传统艺术家资源,并开展艺术机构线下展览,开幕同期进行作品导览。对于Jolestart来说:”听完介绍之后再看作品确实不一样。”
Jolestar在探索不同”玩法”的过程中带着对这个全新领域的观察。在他的收藏中,令他印象深刻的并非画面精彩的作品,他更看重对NFT创造性的使用。比如《王一石召唤卡》是同为程序员的王一石发布的NFT,通过使用此NFT可以召唤他进行一次1对1聊天。NFT的价值就在它的实用性上。
《王一石召唤卡 Summoning Card of Yishi Wang》
Q=艺术商业
A=Jolestar 资深程序员,NFT藏家
Q:NFT兴起之后你开始更关注艺术吗?
J:我本身对这个领域不懂,我的思路并不是先学,学会了再去买,对我来说买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Q:在你的收藏中,印象最深的是哪几个?
J:《YPA721》比较贵,一直动念头但是没舍得下手。后来参观的时候说可以把地址刻在石头上。跟实物结合多了一种不同的玩法。TopBidder是激进市场的模式,如果在早期参与进来价格门槛就比较低,价格拍上来之后加价就比较谨慎。后来参加分享活动时听艺术家介绍想法和故事,听完之后的感觉和光看作品是不一样的。
《YPA721》实物
我倾向于收藏没有发过NFT的人发布的第一个NFT,这代表着对这个领域的一种探索。比如说我一个朋友发布了一个召唤卡,说用这个卡可以召唤他,比如做一小时的技术支持。我还买了媒体报道过的一件作品叫”3秒猪”,就是用3秒钟画成一只猪。还有一个做金融的朋友,关于他工作的内容,美联储数据的图像。
NFT创作还有一个趋势,以前我们是要做一个完美的作品给大家,但是现在是不同人发不同的NFT,后来的用户协作创作,作品在社区互动中不断演变,最后通过协作来共同完成。这个边界还在拓展。
Q:艺术家讨论的问题会让你觉得有距离感吗?
J:每个作品都是试图打动他的受众,我会分析艺术家要打动的是哪些人,受众被打动的点在哪里。确实会有这么一波人会被某个想法打动,这也是我理解这个生态或者市场的一种方式。
Q:区块链和艺术两个圈子的叙事完全不一样,它的受众和收藏的人群也完全不一样,很多时候让人感觉自说自话,你认为链接的点是什么呢?
J:交集肯定是有的,用了同一套工具之后,就肯定会产生一种共通性。特别是比特币这种代表了用户终极所有权和自由理念的技术本身就是大家的交集。尤其是版权这个领域。NFT背后重要的是什么?我卖这个画,卖这个NFT,我把哪一部分权益让度出去了?我买了这个NFT,我得到了什么权益?这些现在大家都还在摸索,并且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想法。
我提一个本体说的概念,NFT代表着本身的权益。当它被转让,附加的所有权益都同时转让了。比如说对一个广播节目有改编权、电影有改编权、互联网有分发权、NFT有它的铸造权。一个作品有很多原始的权益,现在的做法主要是保留了其他权益,只让渡了NFT的资产权益,这实际上就非常单薄。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就发生冲突了。就像Copyleft这个现象一样,它就把所有权益都开放出去了。我更倾向于NFT交易的本体说,在我出售NFT的时候,就把作品当作是一个权益的整体出售给你。但是艺术家不一定这么想。有的人说线下展览需要授权,也有人认为线下是我的权益,NFT只代表线上的权益。
Q:现在很多的展览要展示Beeple的作品,展示的时候我要跟谁申请?是跟NFT的所有人申请还是它的创作者?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因为NFT是图片,我就直接在线下展示了?
J:这其实要解决的是传统领域的问题,比如说我现在需要用这件作品,我想申请使用,但是我找不到所有者,以前要找到版权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现在这个情况就可以通过智能合约解决。当我付费借展,钱就直接打入持有者账户。当然也可以在合约里写好是免费展览,因为展出也是对作品的增值。智能合约可以把这些场景细分了,把规则都细化在里面。著作权和法律是最容易结合的点,著作权法基本上是全世界通用的国际协议,这套协议配合智能合约是比较容易做到统一的。
Q:NFT是可以右键另存为的,智能合约其实是一个君子协议。
J:区块链解决君子的问题,解决找人找不到,转账不好转的问题,不解决小人的问题。这种公开的展示其实是一个相对君子的场景,展览都是注重自己名声的。退一步说,拿着区块链的信息去打官司,法律也是认的。
Q:我们说”代码即法律(Code is law)”,现实中的law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J:法律是一种强制力的约束,Code is law说的是智能合约的强制执行力得益于区块链技术,并且共识机制通过统一校验形成它的约束力,在保证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协议可以自动执行。但是在与物理世界相关的时候,还是需要物理世界的执行力。比如说房东卖了房子,但是租户不搬走,这个就需要现实世界法律的执行力。再比如说,我把房子的房产证通过NFT转移过去了,这个房子最终归我,NFT与现实世界的映射关系,最终是要由现实世界来完成的。
Q:国内艺术家如何参与真正区块链的生态?
J:如果追究NFT的合法性,最终逃不过token的灰色地带。国内的艺术家想要参与NFT的生态,可以经营一个虚拟身份,完全与真实身份做一个切分。并不是说把自己经营成一个nobody,而是在数字世界我有一个身份,这个身份跟我的真实并没有关联起来。我在数字世界发布作品,逐渐积累我的声望,逐步脱离对物理世界的依赖。这是我更推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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