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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时代,数字新媒体艺术的特性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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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数字新媒体艺术是数字时代化的一种体现,从日常工作到生活,数字技术已经渐渐成为基础。艺术相关领域的艺术家、批评家、收藏家,对待数字新媒体艺术的态度有几种:其一是对待数字新媒体艺术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他们更加倾心于传统艺术,认为数字新媒体艺术的内核被科技影响过大直至有些偏离。数字媒体艺术只是外在形式浮于表面的存在;
其二是对数字新媒体艺术十分重视,认为数字新媒体艺术超越了以往传统艺术材料和表现形式的限制,在创作上追求更大、更新,更尖端的技术;其三是趋于中立的观望态度,他们愿意接受新兴事物,却因为市场的现状还需要时间和其他方面的改变而保持观望。
数字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和发展,脱离不开数字技术的革新。从近十年新媒体艺术作品的面貌来看,数字新媒体的生机,离不开社会科技发展的这一养料。从被大众接受和被各类展览接受的作品中,可以整理出一条脉络:反响较大的艺术作品,拥有其他同类作品所不具备的科学知识、复杂的构成、庞大的运算、计算机系统和算法的更新。
摄影机拍摄的影视中添加三维动画、动作特效甚至是全特效电影;不再需要演奏,录制乐器声并编辑好后从数据包中移出,通过软件即可创作的音乐;人类购物习惯不再需要自己出门排队,直接通过手机端选购付款、即可在家门口领取等等。
如同传统艺术的创作者们对材料和媒介的依赖,数字化时代的人们,追求更便利和更有效的生活方式的同时,数字新媒体艺术对科学技术的依赖也就能够理解了。这是一种无法阻挡的趋势,科技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极大便利,艺术家们及数字新媒体艺术也在时代潮流之下,追求着更高效、更新颖的数字技术并产生依赖。
早些年间,从冯梦波创作的游戏作品,就已经有了新媒体艺术方面交互模式的影子。通过观众的自主选择角色进行游戏操作,交互性的最原始的意义之一就是如此。交互性(interactive)一词描述的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在不同领域和语境有不同的理解,在计算机和多媒体领域应用较广。
最早的交互,应该算作互联网的产生,人进入网页,对网页进行操作,点击栏目链接进入下一页面。交互的例子还有很多:手机和电脑等操作、自动贩卖机、各类软件的使用、手绘板等等,但是这些在本质上,最终与数字技术还是不可分离的。如今数字新媒体艺术对交互性的解释,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增加用户和系统的自主性以及自由度。在部分数字新媒体艺术作品中,观众不再需要去操作复杂的系统,键入命令。作品成为了一个独立进行的系统,只需要观众进入到其中,系统根据各种情况产生不同的反馈。其作品本身具有了强烈的交互性,用户与之互动,并且有了体验的实感。
大多数的数字新媒体艺术的作品只需要用户置身其中或自由活动就可以达到互动体验了。与控制不同,观众的自主活动使作品有了随之变化的空间,增加了作品的灵活性和多元化表现。
从摄影器材拍摄的视频可以运用数字技术,进行裁剪、编辑、添加特效与字幕,到交互体验的从视听体验直至嗅觉味觉触觉的感知,都印证了新媒体艺术作品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表现形式。
数字技术为新媒体艺术提供了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更多种类的材料、更易传播信息的媒体平台等去往不同道路的通道。也让新媒体艺术家们有了强大的力量来创造更多未知的可能。新媒体艺术作品的面貌只会变得愈发国际化和多元化。
不同的艺术家对同一种技术、算法、材料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有赖于数字时代的通信技术,人们已经能够在网络上搜索各种自己想要的信息。信息全球化的进程中,一种算法、一项技术往往都能够在各种努力与渠道下获知。而且信息的全球化秉持着资源共享的想法,许多知识和信息是透明的。
艺术家能获取同等的知识和技术资源(需要自身努力),再通过研究分析和总结提炼,加之自己的想法,创作出很多本质技术与算法相同,却拥有不同呈现效果的作品。这些作品出现的同时,影响到了数量更多的艺术家们拥有更深层次和广阔的思考。数字新媒体艺术具有很强的延展性。
在传统艺术形式中,尤其是油画、石雕、木刻等造型艺术,这类艺术作品的产生,实际上是一种艺术家与媒介材料的对话的过程。数字新媒体艺术的多元表现形式,其多元化的产生跟数字新媒体艺术创作中的材料与技巧是分不开的。我们处在一个物质的世界,万物皆由物质构成,是形成世界的材料。
艺术作品同样的由各种材料构成。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对材料的探究越来越深刻。艺术家同样如此:当人类不再满足于石器时代、蒸汽时代;部分艺术家对其创作作品的材料和技术也有了新的追求。数字新媒体艺术的创作中,各种材料为艺术家所用,他们没有强调材料在作品中的体现。
不仅仅是单纯的运用材料,而是通过一种材料的特性的某种显现,来说明或印证他们对事物以及问题的看法。这种通过去除某些方面的遮蔽从而使作品自身意义显现的方式,与海德格尔提出的“去蔽”观点是一样的。
“强调艺术作品本身是一种‘物’的形式,就暗示了艺术作品是一种人工制作的结果,一种意义的构成方式。‘意义’不能孤立存在,没有这种与精神相对立的物质媒介,意义就不能存在。”可见物理材料、化学材料乃至生物材料,都逐渐或已经成为艺术家们创作作品时的助力。材料是数字新媒体艺术作品中重要的一环。
在数字新媒体艺术的创作中,新材料的运用和新的技术手段是分不开的。技巧的成熟象征了技术的成熟,如果没有人能回应数字技术的发展拥有相应的制作技巧,一件作品的产生就会变得不伦不类了。所以一件作品的成功,不能忽略其技巧的价值。“艺术创造总的来说是靠厚积薄发的知识和技巧的积累,而不是靠灵感。”。
许多作品,如《雨屋》、《呼应灯森林》都需要大而精的制作。身为创作团队,他们需要多人员配合,进行庞大的数据计算、模拟、试验、安装、调整工作。
他们让自己的作品能在于同类作品的对比中,对其中的知识与技术进行提炼并展示出更有效更广泛的结果,并最终将“技术”转化为“技巧”则已经能够彰显出他们的才能。技巧在数字新媒体艺术的创作中同样重要。
在传统美学领域,最早艺术被认为有且只有一种价值,就是美。而这种看法在后来的美学讨论中被质疑:美可以在自然中发现,也可以在一些艺术作品中发现,但是很多作品并不是“美”的,甚至有些现当代作品的表象可以用“难看”来形容。探讨现当代艺术作品,再以单纯的美不美来解释已经不够了,“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被提及。
审美价值的出现,使作品不再独立存在,而是将观众也纳入对艺术作品的价值评判之中。每个观众对某件作品都有不同的解读,而这种解读的来源即是每个人不同的人生经历和生活经验。观众凭借不同的经验对作品有了不同的审美倾向,这种由作品导致人产生的审美经验,即是审美价值。
多数的数字新媒体艺术审美价值多来源于联想。关于审视作品时的联想方法,能赋予审美对象一种“意义”,我们之所以被一个对象所吸引,是因为它使人想起了审美领域之外的一些事物、观念和事件。当然数字新媒体艺术作品能够引起观者的审美愉悦和思考,受益于数字时代观众认知与数据的进步。
数字新媒体艺术的价值取决于同时代的价值系统。一件作品的客观价值也就是本质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但不同观众对同一件作品的解读,是否会产生同一种审美判断和审美价值,这种主观性问题值得思考。在数字时代,电脑、手机等终端和信息平台的泛滥,人人都可以接收到艺术的信息,也可以发表自由的言论。
大众文化对艺术领域精英式的圈层文化产生消解,也确实影响到了对数字新媒体艺术的价值评判。数字新媒体艺术作为一个正在发生的艺术类型,用过去的价值标准来评判已经不够,用如今的价值体系又难以确认其真理性。
以数字新媒体艺术一部分成功的案例来看,无论是teamLab的作品还是AI数字绘画,他们的出现,不仅是数字技术革新所带来的“现象”。在这种现象的背后,数字技术给我们提供了新媒体艺术的道路。审美价值产生于一件艺术作品的审美潜能,和一个有鉴赏能力的主体的相遇。
许多的作品,运用的是当下的艺术观察者们并没有企及,或者足够了解的知识和科技。这并不影响到其作品本身所固有的价值,和此类作品存在的潜能。而且只有当评论家和社会这类观众主体,通过学习和实践到有足够的知识体系来对此类作品进行正确的理解之后,成为“理想读者”之时,数字新媒体艺术的价值才会显现。
当然也可以用鉴赏当代艺术的“白版法”,来鉴赏数字新媒体艺术。将其理解为几种关键法则:时间、关联、背景、理解、再看一次、评估分别对我们所面向的作品来进行审视。用简单的话语来解释就是,给予观看的作品的时间,而不是匆匆一瞥。
个人经历对于作品表象显现出来的关联事物;了解相关实践和理论从而理解艺术家和作品的背景;从之前的信息中试图理解作品的成因;如果前面的尝试差强人意的话那就再看一次;最后进行评估,有了评估这项工作,而导致之前能让我们处于一个尽量客观地观看和思辨状态。
当然这类评估并不是最终的结论,每个人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数字新媒体作品所拥有的美奂绝伦的视觉效果、精密奇巧的控制设备、让部分业者难以跨越的技术门槛,也在体现其独特的价值。如今此类艺术作品所显现的不仅仅是数字科技强大的力量,还有引发人们对科技的反思以及对数字技术未来终点的畅想。
在这种未知的挑战面前,艺术家与学者们正在积极地应对。这样来看,其实数字新媒体艺术的价值已经有所显现了:其抛出了一系列诸如人类与科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并引起了广泛思考。
目前有一点让数字新媒体艺术的价值无法被否定:没有办法忽略其占据展览和市场主流的事实。其真正价值正在被发掘中,而且只是冰山一角,数字新媒体艺术的未来具有非常大的潜能。如今人类已经离不开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生活,数字新媒体艺术的出现是数字时代的艺术必然呈现。
我们不应该对其产生抵触心理,当然也不能完全毫无保留、不假思索地一味追求高新技术作品带来的一时效应。应该在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同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参与到其中去,并与之协同发展,探索艺术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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