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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光共舞|梁贺:艺术真的能赚钱?

2021-08-02

* 本文曾发表于2017年云知光《似是故人》听梁贺LEGO聊创业和艺术专栏。


有时候看文章会觉得,比起直接的画面,文字似乎能表达更丰富的情绪和心境,留给人的想象空间也更多一些。


以前有新浪博客的时候,梁贺也零零碎碎写过许多文章,后来大家不玩博客了,他也忙创业又有了小孩,时间变得零碎,文章也少写了。


2017年,梁贺LEGO在创立与光共舞不久后,曾在《似是故人》创业与艺术专栏写了两篇文章,这是其中的第一篇,四年后,带你再次重温




梁贺:似是故人

 

我这又写又画上窜下跳地跟你坦白,无非是想劝一下自己——日子肯定没那么美丽,也不至于总是悲催。


而我想在生命幻灭的过程中推你一把,就像故人归来。
 
你知道的,我这种曾经爱装逼爱扮演文青的年轻人,肯定有幻想过开一个自己的专栏然后被很多人热追的时期,那感觉就像唱k照镜子,觉得脚下那块地砖总会往上徐徐升起,一束光迎面打下,我在万众欢呼中转身吟唱。


想必你也试过这样,想多了的感觉真沮丧啊。

* 文字源自《似是故人》签名栏



艺术真的能赚钱?


 
3月13日,上海,阴雨连绵


当我们谈论艺术的时候,我们总觉得这玩意儿高大上,然而这似乎自古以来就是个典型的观念错配领域,艺术家从来和“穷困潦倒”、“死了之后才知名”,以及“越昂贵的艺术越看不懂,于是他们起了个名字叫后现代”这种关键句子紧密相连。


这让我感到困惑。



据说艺术品是个水很深的市场,在努力了半年之后,我决定自己试一下。

 

四天的设计上海之旅结束了,我的第一个雕塑+灯光+互联网作品在几路小伙伴的努力下在这个被称为“亚洲第一设计展”上亮相。

 

图:光头仔能登陆据说是亚洲第一设计展,多少对于我而言是意外的,但我的确在开始做的时候,就想好了这是一个“艺术品”的定义。


图:灯光艺术装置《再吹我就生气了》2017年在设计上海展出现场


几天下来,收获了不少关注,从业主到策展方,这些似乎都是能验证“灯光艺术真是个挺大的市场啊”这个我们当初决定跳到这个坑里去试试看的表面证据。


每晚回到酒店,虽然已经累到劈叉,小伙伴们都兴奋不已,似乎拿到的那一沓沓名片已经变成了钱。


只有我忧心忡忡地皱着眉头在想:真的会有人为这艺术品买单吗?


同事们见罢叹了口气:你真是个不知足的人,这不是比无人问津要好很多了吗?


嗯,自从深刻理解了文艺青年不能救国,只有交易是永恒力量之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披着悲观现实主义的理想主义者。


我曾经很热血地批判过机场的书店在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地播放马老师讲商业的视频,一水的墙上热销的都是成功学的书籍。


但我曾经为我这个想法感到羞愧。


被称赞和被购买是两回事,有很多我们欣赏的人和事情根本不值钱,就像我们总会对各种名著和文字交口称赞,但哪怕著作一本能卖一百块,也会饿死一票作家。


这是个没那么容易看懂道理的时代,哪怕你想讲道理,也需要花大量的时间也未必能整明白道理在哪。

 

图:随便看看我们的海报,就知道,我们在寻找艺术性和商业性的平衡点。

 

半年前,云知光的灯光艺术经营公司“与光共舞”开张,我开始琢磨这个看起来和灯光行业息息相关其实并非如此的行当。


得益于云知光此前积累的传媒基础和自己人品攒下来的艺术家人脉,我们算是开了个好局,设计行业中的晚会、酒会启动仪式什么的场合都露了一把脸,业内很多人知道有“与光共舞”这么个机构是专门折腾灯光艺术作品的(说起来,起一个好名字对企业品牌的传播是多么重要啊,如果这公司不叫“与光共舞”而叫“雅昌艺术”,恐怕我们要费的劲效果直接对折),也有现成的作品被卖到了我们原先设定的购物中心客户中去。

 

然而,艺术品和产品毕竟是两回事,艺术品是无边界的,所有维度都可以是虚化的,譬如典型的行为艺术,不穿衣服站那一天可以是一个很著名的艺术品,但价值有多少说不清。

 

如果你尝试量化一下,说艺术家在这站一天就是一个艺术表演,两天是不是给两倍的费用就能做?并不一定,艺术家可能会说这作品就是一天表达的,两天那叫有伤风化,是要打幺幺零的。

 

我们业内有个很著名的灯光雕塑,用潮流的话说应当叫“超级IP”,著名灯光大师Charles Stone为纪念911事件在纽约世贸遗址上做的光雕塑:

 


实现的设施,是88盏大功率探照灯:



这作品很帅,但价值简直太难用价格量化了。

或许这就是“艺术产品”的黑洞,而我,暂时也还没能摸到黑洞里。
 
但或许能讲道理的地方在这:
验证一个产品是否具备基本逻辑的方法,是看看它具体解决了什么场景的问题;
验证一个商业模式是否可行的方法,是做一下看看。
 
这是我当下的经营逻辑:
相比具体解决问题的“设计”而言,艺术对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场景过于抽象,更难以量化。

而艺术的内容本身大都是艺术家自说自话的坦白,所以一直不知道艺术的产品化或者商业化的道路应该怎么去走,研究过几个似是如非的“成功案例”,太深,没看懂。

之所以投入精力去做与光共舞,主要还是觉得我们似乎越来越需要坦白和得到共鸣,但坦白和共鸣在当下简直太稀缺了。

我读过的书教我说:但凡稀缺的,就会有价值;但凡有价值的,就有可能转换成价格。

但古人有云:自古人生谁无死,书里的坑不见底。
 
那么到我们能赚钱还有多远,我也不知道,因为现在我们也依然还没能赚钱。



作者


梁贺LEGO
与光共舞 创始人 & CEO
飞利浦新锐照明设计师
跨界设计师
《光头仔》系列漫画作者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2017年《似是故人》听梁贺聊创业和艺术专栏,其它平台未经授权请勿随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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