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0
- 0
分享
- 关于开展全国十佳文博社教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
2021-06-0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更好利用文博资源开展社会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中国文物报社、中国教育电视台拟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首届全国十佳文博社教案例宣传推介活动。
现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名称
全国十佳文博社教案例宣传推介活动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物报社 中国教育电视台
协办单位:北京国文融创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负责推介活动具体工作。
宣传推介活动网络报名专区设在中国教育电视台,负责推介活动网上报名的相关事宜。
三
宣传推介范畴
活动面向全国宣传、教育、文化、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教育机构及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征集“十三五”以来利用文物、博物馆及文化与自然遗产等资源自主策划实施的原创性社会教育活动案例。
重点征集推介以下类型案例:
(一)讲解类活动案例;
(二)教育类活动案例;
(三)宣传展演类活动案例
(四)其他具有实践探索价值、取得良好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创新性线上线下社会教育活动案例。
四
案例征集方式
(一)所在地省级宣传、教育、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推荐案例材料报送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
(二)各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案例材料直接报送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
(三)多方联合举办的活动案例,申报单位应获得联合举办方书面同意,或由举办方联合进行申报。
五
案例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前,向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报送《全国十佳文博社教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申报(推荐)书》及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将用于宣传、推介,材料内容须保证无著作权、版权争议。
(二)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信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案例介绍:案例名称,主要团队成员,实施时间,案例创新思路做法、案例受众、案例实施效果等文字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
3.案例图片:反映案例创新性、代表性的图片资料(数量10—20张);
4.案例视频:活动案例介绍、宣传推广、人物访谈等内容视频,不超过10分钟。
5.其他能够反映案例创新性、实施效果和影响力的辅助材料。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邮寄纸质材料的同时在网上进行材料填报:
1.纸质材料申报
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另附存储申报材料优盘1份,寄送到活动申报办公室:
2.电子材料申报填报
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全国十佳文博社教案例宣传推介活动报名专区
填报地址:http://www.centv.cn/z/390570/
六
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十佳文博社教案例推介办公室)刘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中国文物报社 刘老师 15101174746;江老师 13691170866
中国教育电视台 林老师 13466675209
传 真:010-84079040
联系电话:010-84078415
中国文物报社 中国教育电视台
2021年4月27日
通知文件pdf版
和
申报书word版
请复制下面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https://share.weiyun.com/w5CMqwtS
<<<>>>
编辑:卢 阳
审核:冯朝晖
复审:崔 波
-
阅读原文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艺网立场转载须知
- 本文内容由数艺网收录采集自微信公众号博物馆中国 ,并经数艺网进行了排版优化。转载此文章请在文章开头和结尾标注“作者”、“来源:数艺网” 并附上本页链接: 如您不希望被数艺网所收录,感觉到侵犯到了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数艺网,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及时处理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