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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展示“重要窗口”的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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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0-08-04
本文章转载于微信公众号:文化产业月刊
编者按
5月21日,我省召开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作为三大国家文化公园之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旨在通过整合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
大运河浙江段包括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哺育了吴越文化、江南文化等灿烂文化,同时具备生态、航运功能,为浙江的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启动实施之年,也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开局之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省委书记车俊相继考察了京杭大运河杭州北段、嘉兴段和浙东运河,4月15日又到京杭大运河杭州南段考察,要求传承运河历史文化,彰显现代人文品质,努力建设成为货运大通道和美丽浙江靓丽风景线。4月21日,省长袁家军专题调研“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强调要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在山水人文中绘就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的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运河沿线各市做了大量工作。
会议强调,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必须聚焦重点,坚持保护优先,在传承文化根脉上作示范;推进活态传承,在发掘文化内涵上出精品;合理开发利用,在深化文旅融合上做标兵;加快数字转型,在打造智慧运河上走在前;注重生态修复,在实现绿色发展上当样板。
会议要求,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项目推进,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为我省“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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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
大运河贯通南北、联通古今,是流淌在华夏大地上的壮阔史诗,也是人类文明实践的宏伟见证。深入挖掘大运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坚定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打造中华文化重大标识,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我们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实施,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为万里长城的“八达岭”。
要以“国家项目”的标准来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2006年,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曾乘坐水上巴士考察大运河杭州段。到中央工作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让陈列在广袤大地上的文化遗产、文化资源动起来、活起来”。在总书记的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下,中央相继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标志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进入了实施阶段。我们要深刻领会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是党中央交给我省的政治任务,把这一重大国家工程建设好。
要以“重要窗口”的定位来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文化建设在打造“重要窗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是展示“重要窗口”的亮丽之窗。大运河浙江段北接长江经济带、东连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最早人工开凿的运河河段之一,在绵延2700多公里大运河中,属于黄金线、精品线。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其特殊意义不言而喻,要努力将流淌千年的大运河浙江段打造成为对外展示浙江、宣传浙江、感受浙江的“金字招牌”。当前,大运河沿线各省市正加紧推进,手笔很大,投入也很大,出台了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举措,大有比学赶超之势。我们要增强危机意识,以更大的格局、更高的要求,力争把大运河浙江段建设成为全流域的璀璨一段,为打造“重要窗口”增色添彩。
要以“传世工程”的决心来打造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工程项目,是一个赓续历史、拥抱当下、开启未来的“传世工程”。正像大运河开凿于2500年前,至今依然发挥着“泽被后世”的作用。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要把准传世定位、体现传世水准,规划、设计和建设都应放置于大的历史观中,既要突出体现中华文化的特质和风貌这个大原则大标准,也要注重彰显浙江元素、浙江文化,绝不能搞同质化的低水平竞争和重复建设。我们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敬畏感、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对未来负责的使命感,匠心打磨、精益求精,竭力将浙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为经典之作、传世之作,把精彩留给当代、把不朽留给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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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必须聚焦重点
按照中央和我省《工作方案》部署,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已基本形成,关键要在建什么、怎么建上精雕细琢。沿线各地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大运河沿线文物、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整体布局、禀赋差异,以及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情况,结合空间规划,精心打造若干大工程、大项目、大平台、大载体,统筹建设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串珠成链、以点带线、移步换景,绘好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工笔画”。
要坚持保护优先,在传承文化根脉上作示范。
大运河浙江段时空跨度大、地域面积广、资产类别多、文化价值高。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首先要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
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严格执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和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完善集中成片保护措施,加强对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风貌、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对运河沿线18个世界文化遗产点(段)和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分级分类的保护名录和项目库,严防不恰当开发和过度商业化,坚决杜绝建设性破坏。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对民俗、传统戏剧、曲艺、传统工艺等非遗项目的整体性保护传承,对江南丝竹、杭州评话、海宁皮影戏等濒危非遗项目开展抢救性保护。要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方式,建立完善一批教育培训、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教育等基地,让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要加强沿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系统性开展对运河沿线古镇古村古街的保护修缮,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挖掘和功能提升,延续传统建筑风格,保留历史文化底蕴,彰显运河沿线宜居诗意的景观特色。
推进活态传承,在发掘文化内涵上出精品。
浙江是运河文化资源的“富矿”,要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的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着力打造一批体现运河文化精髓的精品,让运河文化浸润当代社会、融入百姓生活。
要加强系统研究。突出千年运河的整体辨识度,梳理历史变迁和文化演进,厘清大运河浙江段的发展脉络。组建大运河文化研究智库,加强大运河文化基础研究,提炼总结大运河浙江段的文化精粹和精神价值。
要打造文艺精品。结合实施“三个地”和“重要窗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创作一批反映大运河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头故事的电影、电视剧、舞蹈、诗词、歌曲等艺术作品,推广《遇见大运河》、越剧《梁祝》等品牌剧目演出,筹拍《大运河》《国之大运》纪录片,创排大运河实景演艺。
要丰富活动载体。利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办好中国大运河庙会、新年“走运河”等群众性活动,开展大运河文化国际宣传推广,让人们熟知大运河、了解大运河、喜爱大运河。
舞台剧《遇见大运河》
合理开发利用,在深化文旅融合上做标兵。
文旅产业是传播大运河特色文化、展示大运河生态风貌的重要载体。要以创建国家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和全域旅游为引领,加强运河沿线优质文化旅游资源的一体化开发,打造一批文旅示范区,提升一批文化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培育一批大运河文化旅游风情小镇,建设一批乡村民宿、星级乡村旅游区,把大运河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旅产业发展优势。
重点要念好“特、新、优”三字经。
特,就要深入挖掘运河沿线的文化资源、人文景观、自然风貌、古镇古村等特色,科学规划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探索发展运河夜游,推出经典旅游线路。
新,就是要合理活化利用大运河沿线文化遗存和工业遗产,大力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培育创意设计、科技研发特色生态等新型业态。
优,就是要加强运河沿线文化旅游资源优化整合,推动组建文旅联盟,开展整体品牌塑造和营销推介,提升浙江运河文旅影响力。
加快数字转型,在打造智慧运河上走在前。
充分利用浙江数字经济发展优势,推动大运河的“数字再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运河之美。
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沿线主要文化遗产点、博物馆、非遗馆、文旅景点、运河名镇名村等公共区域无线和5G网络全覆盖。要结合城市大脑建设,推广大数据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综合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要构筑数字运河云平台。利用现有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网站和数字云平台。依托“中华文化基因库建设”对文化文物资源进行数字化呈现,对历史名人、诗词歌赋、典籍文献等关联信息进行实时展示,搭建大运河浙江段VR、AR体验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网上空间。
要推进数字运用创新。整合大运河沿线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完善大运河文旅网络信息服务,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和体验模式,增强运河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
注重生态修复,在实现绿色发展上当样板。
加强运河空间环境修复和自然生态保护,是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以“两山”理念为指引,统筹推进运河两岸山水林田湖草综合保护,让绿色成为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最动人的色彩。
要在把好进入关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严禁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要在系统修复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大运河自然生态系统恢复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推进运河沿线城市生态修复,抓好运河航道整治,建设运河生态水道。要深入开展运河两岸工业、农业污染治理和城乡环境整治,提升运河生态承载能力。
要在生态生产生活融合上下功夫。把绿色保护融入运河沿线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和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推动大运河核心城市构建具有鲜明运河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格局和城市形态,谋划建设以文化旅游、特色产业、民俗风情等为主题的运河小镇。注重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统筹起来,培育文化旅游、休闲观光、绿色农业、创意田园等产业,让运河两岸群众过上美好生活、守住历史记忆、记住乡情乡愁,让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人们共享的绿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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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必须协同发力
建设大运河国家公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需要省级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需要运河沿线各市县(市、区)的具体落实。运河沿线各地和省级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工作上密切配合,推进上联动协同,政策上全力保障,确保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尽快见效。
要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统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措施。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文旅厅要强化指导推进,加强与相关市县(市、区)的经常性研究协调,对资源普查、编制规划、重点建设等方面要加强指导。省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沿线5个市、18个县(市、区)要抓好任务分解细化,推进工作落实。要积极争取“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使这项工作成为“一把手”亲自抓的重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要充分发挥省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强相关课题研究和项目策划,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咨询。
要狠抓项目推进。
集中力量抓好重大标志性工程的组织实施,是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牛鼻子”。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方案编制,优化运河沿线的空间布局、功能布局,会同有关方面尽快启动一批标志性工程项目,打造大运河浙江段的“文化明珠”。目前,省里和沿线5个市都规划了一批好项目,要加快实质性建设进程,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要在资源要素上优先保障。同时,要立足国家站位,新谋划一批体现千年运河文化底蕴、反映当代中国文明进步、具有示范意义的大项目,提升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整体水平。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等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争取我省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级标志性项目库。
要强化政策保障。
统筹利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村农业、文化和旅游、林业、文物等部门的资源,强化政策支持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可持续性,发挥宏观政策的综合效应。各地各部门要在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资源调配、人才支持等方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强化区域协同和政策联动。要积极凝聚社会力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要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既要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各司其职,扎实做好区域内保护规划、方案建设和标志性项目的谋划实施;也要加强联络协调,合力解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健全工作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围绕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中国传统村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工业遗产等做好协同管理建设。大运河沿线5市要加强统筹协调,承上启下推进建设工作。要深化对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立法建议论证,加快制订浙江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范和约束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行为。(本文摘编自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在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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